據臺灣媒體報道,“行政院長”陳沖今(30)日表示,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的發(fā)放是以財政狀況為衡量標準,軍公教年終慰問金與年終獎金都是以“注意事項”訂定,且是每年訂定一次,今年取消的原因主要是為避免社會對立擴大,“行政院”是以財政狀況來決定是否發(fā)放。
“立法院”上午進行施政總質詢,陳沖答詢臺聯(lián)黨“立委”許忠信表示,對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的明快處理,主要是為避免社會對立擴大。軍公教年終慰問金與年終獎金標準是針對預算另訂“注意事項”,且是每年訂定,例如在1974年時,當局就因財政不良而未定注意事項,因而未發(fā)放年終獎金及慰問金。
陳沖說,今年年終慰問金訂定的注意事項中,是針對月退俸2萬元新臺幣以下的退休公務員,以及因作戰(zhàn)、演訓時傷殘或死亡的軍人而發(fā)給。年終慰問金發(fā)放是以財政狀況為標準。
許忠信表示,只要財政沒有改善,就不應再發(fā)放年終慰問金,軍公教退休人員沒有工作,照理說不應發(fā)給年終慰問金,不應拿下一代的幸福來讓這一代人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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