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連戰(zhàn)之子連勝文以身體原因及階段性任務(wù)完成為由,正式辭去臺北悠游卡公司董事長一職。他在記者會上一度哽咽噙淚。對于在悠游卡公司的工作表現(xiàn),他給員工100分,給自己打80分。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zhàn)之子連勝文遭槍擊案,二審今天開庭,法官表示假如林正偉堅持不吐露實情,案情難以水落石出,因此決定采納連勝文主張,再度對槍手林正偉測謊。
全案緣起2010年11月26日“五都”選前之夜,連勝文幫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臺時,遭“馬面”林正偉槍擊,臉部中彈,流彈并打死臺下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圣。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林正偉并求處極刑,但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時,改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24年徒刑。
案件上訴后,臺灣高等法院原訂上午傳喚連勝文出庭,但他委由律師劉宗欣代表。劉宗欣說,林正偉遇到關(guān)鍵問題就閃爍、回避,因此聲請法院囑托調(diào)查局對被告再度進行測謊;并希望能“以槍追人”追查兇槍來源。
林正偉仍堅稱誤擊說,并重申配合司法調(diào)查,他先前也通過測謊,“我說的你不信,也沒辦法,要怎么查我都可以!彼奈温蓭熽惷髡硎,如果早有預(yù)設(shè)立場,測謊100次也沒用,希望回歸法律面解決。
法官表示,假如林正偉堅持不吐露實情,案情難以水落石出,因此決定采納連勝文主張,囑托“調(diào)查局”再度測謊。
雖然林正偉先前經(jīng)鑒定精神無異狀,但他的律師陳明正表示,對被告的行為難以理解,因此再度聲請進行精神鑒定,但林正偉搖頭婉拒。
法官表示,就像林正偉律師所說,被告從頭到尾的說法都違背經(jīng)驗法則,法官也很難理解。但照被告出庭應(yīng)訊對答來看,精神應(yīng)該沒問題,而且個性冷靜。
法官于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訊后裁定林正偉還押。被害人黃運圣的父親庭后表示,林正偉答辯都在亂說,實在是判太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