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行政當局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涉嫌索賄、受賄數(shù)千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地方法院2日晚就檢方先前提出的聲請,裁定將林益世羈押2個月。
上月27日,臺灣有媒體爆出林益世2年前擔任民意代表期間,向臺灣中鋼下游廠商“地勇”的負責人陳啟祥收取6300萬元。今年,林益世又向陳索款8300萬元,但后者未付款。報道刊出后,林益世一度堅稱清白,其后請辭臺行政當局秘書長獲準。
針對此案,臺檢方特偵組迅速展開偵辦,并將陳啟祥、林益世均列為被告。在對陳啟祥進行詢問后,臺檢方于1日兵分多路搜索林益世位于臺北、高雄的住所以及臺灣中鋼、中聯(lián)、中耀、地勇等多家公司,并傳喚林益世夫婦到案說明。
據(jù)了解,特偵組對林益世的偵訊從1日下午4時許一直持續(xù)到2日凌晨,林益世在其間坦承部分罪行。特偵組認為,林益世涉嫌“對違背職務(wù)的行為收受賄賂罪”和“對職務(wù)上行為要求賄賂罪”等2項貪污罪名,并有湮滅證據(jù)之虞,因此向法院提請對其羈押禁見。
2日下午3時,臺北地方法院就是否羈押林益世開庭,經(jīng)過近7個小時審理后,裁定將林益世羈押禁見2個月。
當日,林益世發(fā)表“認錯道歉聲明”稱:“因個人嚴重失職,涉嫌貪瀆,對社會作出了極為負面的示范。益世誠心反省,承認錯誤,在此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也將坦然面對司法的審判,接受法律的制裁!彼表示,未來會將不法所得全數(shù)繳交。(記者陳鍵興 張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