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9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行政院長”陳沖昨日表示,將全面修正“臺灣地區(qū)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并把“強制標示”納入法令,“強制標示”不只落實于出售生牛肉的場所,其它直接提供膳食的場所也須清楚標示其牛肉產(chǎn)地及信息。
陳沖表示,臺“行政院”日前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nèi)臟”4項原則,在此原則下,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牛肉“有條件解禁”,“有條件解禁”并不包括豬肉,也不包含萊克多巴胺以外的瘦肉精。
陳沖進一步說明,臺“衛(wèi)生署”會廣納臺灣各界意見、疑慮,參考國際資料和民眾飲食習(xí)慣等,在3個月內(nèi)提出萊克多巴胺的容許標準,并依照臺“立法院”對標準所做的決議處理。
談到強制標示,陳沖指出,臺當局會全面修正“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并把“強制標示”納入法令,借由公開標示讓信息透明,保護消費者權(quán)益。
他表示,“強制標示”的配套措施,不只落實于大賣場、超市或便利商店等出售生牛肉的場所,其它直接提供膳食的場所也必須清楚標示所出售的牛排、漢堡或其它牛肉食品等食物的牛肉產(chǎn)地及必要信息,透過清楚的信息揭露,充分保障民眾的選擇權(quán)。(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