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日前提出在“民意支持、‘國家’需要、‘國會’監(jiān)督”前提下,未來十年當中審慎斟酌是不是洽簽“兩岸和平協議”。親民黨發(fā)言人李桐豪在接受香港“中評社”訪問時表示,親民黨支持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但應該在臺灣內部建立一套協調整合的機制,先化解臺灣內部的矛盾,凝聚共識之后,再與大陸洽簽,才是負責任、可長可久的做法。
李桐豪指出,親民黨在2005年就開始推動兩岸和平促進法,當時沒有被國民黨和民進黨接受,現在馬英九提出洽簽“兩岸和平協議”的概念,“基本上親民黨是可以支持的”。
李桐豪進一步指出,親民黨重視的是,在兩岸創(chuàng)造和平協議的過程當中,臺灣內部必須先形成共識,馬英九提出的3項條件說,以目前臺“立法院”由國民黨掌控多數的情況下,即使可以通過監(jiān)督,但強渡關山的結果,一定會在臺灣內部引發(fā)很大的沖突。
親民黨認為,兩岸要簽署和平協議,從一開始的發(fā)想,到中間協商的過程,必須經由臺灣內部不同理念的政黨先行溝通,一定要先形成臺灣內部多數共識,然后再推動兩岸和平協議,才是長治久安的做法。
李桐豪說,如果不由此途,可以預見的是,以國民黨現在的操作方式,可能會因為缺乏內部協調,只靠選舉制度設計形成的多數,然后以霸權的心態(tài),造成相關法案可以通過,但內部矛盾持續(xù)存在,如此的“兩岸和平協議”不會有穩(wěn)定性,只是表象式簽訂,很容易因為臺灣內部出現不同意見就產生沖突,甚至因為政黨輪替,民進黨執(zhí)政之后,就可以片面摧毀。
李桐豪強調,問題的關鍵在于,簽定“兩岸和平協議”之前,需要建立臺灣內部的協商機制,化解不同黨派之間的矛盾與歧見,才能進行兩岸和平談判,或許“兩岸和平協議”的簽定需要2、30年,甚至是50年,希望逐步走向完整的協議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