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謝長廷控告邱毅等人妨害名譽 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時間:2010-09-01 08:05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3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時,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前高雄市政府機要科長林宏明公開表示,造成1998年吳敦義競選連任高雄市長失利的“緋聞錄音帶”是謝長廷交給陳春生和林宏明傳出的,謝長廷為此控告3人妨害名譽,高雄地方法院31日判決駁回謝長廷的訴訟請求。

  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陳菊陣營指控黃俊英在“走路工事件”中涉嫌賄選,事后證實此事與黃俊英無關。國民黨陣營則提出“走路工事件”跟之前的“緋聞錄音帶事件”一樣都是“選舉陰招”。

  當時前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以及謝長廷主政時的高雄市政府機要科長林宏明,都出面表示“緋聞錄音帶”是謝長廷交給他們的,邱毅也在政論節(jié)目上轉(zhuǎn)述了陳春生、林宏明兩人的說法。謝長廷因此提告,控告3人妨害名譽。

  高雄地方法院31日判決謝長廷敗訴,駁回他的賠償請求。法官認為謝長廷無法舉證證明被告3人所述確屬虛偽不實,被告的相關言論不構(gòu)成損害名譽之侵權(quán)行為。(中國臺灣網(wǎng) 陳佳慧)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編輯:陳佳慧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黄石市| 轮台县| 利辛县| 黑水县| 镇远县| 洛川县| 田林县| 江源县| 平安县| 乌拉特中旗| 新竹县| 射阳县| 彩票| 烟台市| 徐闻县| 溧阳市| 常熟市| 景谷| 万载县| 南木林县| 灌云县| 平顶山市| 驻马店市| 庄河市| 怀安县| 伊吾县| 新乡县| 玉田县| 贞丰县| 介休市| 靖边县| 沅陵县| 离岛区| 青阳县| 连城县| 宁明县| 镇平县| 吴旗县| 图木舒克市| 云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