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18日消息 綜合臺媒報道,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張銘清2008年10月赴臺,在參訪臺南孔廟時遭暴力攻擊。臺南市議員王定宇今天被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依傷害罪,判刑4個月定讞。王定宇表示,尚未決定服刑或易科罰金。
以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身份赴臺進行學術交流的海峽兩岸關系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在2008年10月21日參觀臺南市孔廟時遭到民進黨籍臺南市議員王定宇率人暴力攻擊。張銘清被推倒在地受傷。張銘清進入座車準備離開時,有一名極端分子跳上車頂踩踏,旁邊還有人用旗桿擊打車體。
臺南地檢署于2008年10月30日,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的首謀及傷害等罪嫌,起訴民進黨籍臺南市議員王定宇,求刑1年2個月。
臺南地方法院2009年9月21日,依傷害罪判王定宇4個月有期徒刑,王定宇不服,提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今日駁回王定宇上訴,全案判決確定。(中國臺灣網(wǎng) 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