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8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針對大陸配偶相關法令迭受批評,臺當局“移民署長”謝立功表示,相關部門已在研議修改法規(guī),讓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待遇達到平等。法界人士認為,從判例看,大陸配偶涉案法辦無論收容或判決,都較外籍配偶重,顯示對大陸配偶確有歧視。
大陸配偶權益保障問題甚受外界矚目。例如可能影響大陸配偶權益及尊嚴的“面談機制”,謝立功認為,現在已可讓親屬在場陪同,未來是否能讓律師在場參與還須評估。
但對于面談官可能出現的違紀,謝立功表示,“移民署”除被動接受個案陳情外,平時也將主動抽驗面談紀錄,“只要面談官有任何違紀或犯罪嫌疑,會祭出行政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法界人士表示,新當局上臺后,雖然對大陸配偶展現關懷,但關注焦點都集中在“真結婚”大陸配偶的權益。其實,“假大陸配偶”的收容問題,與“假老公”面臨的刑事重判,同樣須相關單位關切。
例如,“假結婚”被查獲的大陸配偶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規(guī)處理外,亦將面臨刑事調查,一般以偽造文書罪名起訴。
但部分“假大陸配偶”因協(xié)助人蛇集團引介同鄉(xiāng)女子非法來臺,案情復雜。這些“假大陸配偶”在臺居無定所,且有逃亡之虞,因此,檢察官多依“兩岸關系條例”,將“假大陸配偶”們收容,但收容具體要件、時間、執(zhí)行內容等,目前法律均無具體規(guī)范。
案件若涉及人蛇,在交互詰問審判制度下,審理時間難以預測,甚至得超過兩三年,導致遭收容的“假大陸配偶”,在收容所的實際時間,遠大于最終判決之刑度,對人權構成極大傷害。
不管從哪個層面看,法界人士認為,臺灣“法律”對大陸地區(qū)人民還是存在相當歧視,尤其相較外籍配偶來說,大陸配偶權益改善的空間還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