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9日電 鑒于有臺灣民眾以“免簽”方式前往日本,常發(fā)生在機場遭拒絕入境情形,臺當局“移民署”今天表示,日方通常以未詳實填寫,而以“與入境實際目的不符”理由拒準入境。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移民署”說明日方移民單位審查的原則,提醒臺灣民眾如打算以“免簽”方式前往日本,在出發(fā)前確認注意事項,并負舉證責任,以免徒勞往返、敗興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