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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前中將指揮官貪污130萬遭判刑16年半

時間:2009-12-03 21:06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3日消息 臺灣前陸軍第6軍團中將指揮官程士瑜,被控教唆部屬制作不實簽呈詐取公款貪污,臺灣“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被告上訴,程士瑜遭判刑16年6個月、褫奪公權(quán)6年定讞。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法院判決書指出,程士瑜自2006年11月起,接任陸軍6軍團指揮官,并利用指揮官職務(wù)之便,指示下屬以采購水果禮盒、花瓶和盆裁等不實單據(jù)、文書,詐取行政事務(wù)費達130余萬元(新臺幣,下同)。

  軍事檢察官起訴時,對程士瑜求刑16年;但臺軍高等軍事法院一審時,認為程士瑜不反躬自省,還將個人犯行推諉為社會對其不公,毫無悔意,檢方求刑猶嫌過輕,判刑他16年6個月,并追繳不法所得130余萬元。

  全案經(jīng)臺灣“最高法院”2度發(fā)回臺軍最高軍事法院更審,軍事法官認為程士瑜身為高階將領(lǐng),深受栽培,理應(yīng)為部屬表率,竟利用職務(wù)、權(quán)勢,要求所屬配合其貪贓枉法,嚴重影響臺軍形象,仍維16年6月刑度,并須追繳不法所得。

  臺灣“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程士瑜的上訴,全案定讞。程士瑜獲判16年6個月、褫奪公權(quán)6年,并應(yīng)繳還不法所得至陸軍第6軍團指揮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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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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