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2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大陸合格機構(gòu)投資人(QDII)進場后,主管機關(guān)盼望多多買臺股,臺當局“行政院”金融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行文臺灣證券交易所,QDII資金匯入后,投資公債、貨幣市場工具不得超過3成。也就是說,主管機關(guān)希望QDII匯入后,至少買臺股比重可以超過7成。
“金管會”在函文中指出,QDII申請匯入資金額度經(jīng)核準后,須于1個月內(nèi)匯入核準金額,未匯入部分取消其額度,且6個月內(nèi)不得再申請額度。
“金管會”要求,QDII投資公債、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基金的額度,不得超過匯入資金的3成。
目前兩家獲準來臺QDII,包括上投摩根與華夏基金,核準金額約1.3至1.4億美元 (約折合新臺幣41.55至44.75億元)計算,短期需進場金額約在29至31.3億元之間。
此外,QDII禁止投資個股也有部分解禁,包括本盟、中環(huán)、鈺德、聯(lián)強、潤泰全5檔個股獲準改列QDII可投資股票,新增新光保全為禁止投資個股,自今天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