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7日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國民黨臺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17日前往臺南地檢署按鈴告發(fā)民進黨臺南市長參選人黃偉哲,在“昆陵山安樂園”案中,收受財團的400萬元新臺幣,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還強調(diào)這是新案,也沒有超過追訴期。黃偉哲陣營發(fā)言人郭國文及民進黨臺南市黨部執(zhí)行長蔡麗青則反駁,此案早已判決無罪,其中沒有對價關(guān)系,也沒有施壓行政部門。
“在不對的時間拿錢,即使是政治獻金,也是不對的行為。”高思博認為,雖然此案黃偉哲被判無罪,但那只是貪瀆部門,并非違反“政治獻金法”;他所提告的事證,全都在判決書中明確交代,但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卻未被追訴過,20年的追訴期也還沒超過,因此屬于新案。
郭國文、蔡麗青回應(yīng)說,此案2010年法院就判決黃偉哲無罪定案,也被民進黨政策會列為“本黨從政同志遭受檢調(diào)暨司法不公待遇”的案例,高思博卻舊案重炒,將已無罪確定的舊案,更說有罪,難道質(zhì)疑馬英九時期的司法公正性?如果高思博陣營不撤訴,不排除以告止告。(中國臺灣網(wǎng)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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