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6月5日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面對“拔管”案,管中閔終于出手了。臺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義務律師團表示,管今天已向臺當局“教育部”提起訴愿,最快9月、最慢11月有結果。
報道說,繼臺大學生及臺大校方后,管中閔助理也證實,管中閔已書面委任律師群對“教部”提出訴愿,要求“教育部”依法聘任管中閔為臺大校長,反“拔管”三箭齊發(fā)。臺大校長人事案至今懸而未決,臺大5月7日接到“教育部”發(fā)函駁回臺大校長遴選結果,依照相關規(guī)定,30天內(nèi)要提訴愿,也就是不能拖過6月6日。
5月31日,臺大學生王宗偉等人前往“教育部”遞交行政訴愿書,請求發(fā)聘管中閔為校長,希望讓這件事有進入法院審判的機會,若訴愿沒過,將在法定時間內(nèi)提起行政訴訟。臺大校方也于4日提起訴愿,表示臺大堅持大學自主的立場一貫不變,對“教育部”未能依規(guī)定聘任新校長再度表達遺憾與強烈異議,同時遵行5月12日臨時校務會議決議,委請律師提出訴愿,以厘清法律爭議,并捍衛(wèi)臺大校長遴選的自主性。
知情人士表示,管中閔已委任律師群,今(5)日對“教部”否決臺大校長遴選案提起訴愿。管中閔助理則表示,對統(tǒng)治權力介入臺大校長遴選與聘任、恣意侵犯大學自主與學術自由,管中閔會堅定到底。
依照有關規(guī)定,訴愿機關在收到訴愿書后3個月內(nèi)要做出決定,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所以最快約3個月會有結果,慢的話恐拖5個月。(中國臺灣網(wǎng)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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