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2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曾獲臺灣文藝獎的舞者姚淑芬角逐臺灣藝術大學專職教師甄選卻高分落榜,該職位反倒由第2名張婷婷獲選。因對甄選過程存疑,姚淑芬憤而提告。事后該校舞蹈系主任吳素芬涉嫌篡改“擬聘建議表”,被依變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4月,但新北地方檢察機關進一步追查此案,發(fā)現(xiàn)臺灣藝術大學前任校長謝颙丞同為共犯并予以起訴。
起訴指出,2013年姚淑芬、張婷婷等人參加臺灣藝術大學舞蹈系專職教師征選,姚女得到最高分卻落選,她事后發(fā)現(xiàn)甄選建議表上“順位”2字被改成“面試序號”,單位主管簽章欄中則被寫上“本系沒有依順位排序,請鈞長勾選”,她隨懷疑甄選過程被動手腳,憤而提起行政、刑事訴訟。
2015年6月間,臺灣法院認為該校舞蹈系主任吳素芬在“擬聘建議表”刪改及注記,使甄選程序不符合公平、公正及公開原則,判姚女勝訴確定,事后姚女也獲聘為臺灣藝術大學舞蹈系教師。
新北地方檢察機關進一步追查還發(fā)現(xiàn),該校前校長謝颙丞在教師征選過程中,涉嫌要求吳淑芬更改已跑完程序的擬聘建議表,并于校長字段批示“經咨詢吳主任3位面試者均很優(yōu)秀,惟因該系講師比例問題,以張婷婷助教為第一人選”。謝男被依涉嫌偽造文書起訴。(中國臺灣網 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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