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媒體人周玉蔻(圖片來源:臺灣“中央社”)
海外網(wǎng)4月26日電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媒體人周玉蔻指新臺灣人文教基金會有10億元(新臺幣,下同)資產(chǎn),是前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馬英九的金庫,基金會提告并要求登報道歉、求償1元;臺灣“高等法院”今天(26日)改判周玉蔻要在2家媒體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據(jù)報道,這起案件源于周玉蔻指控新臺灣人文教基金會坐擁新臺幣10億元房產(chǎn),是馬英九的金庫;基金會認為周玉蔻的指控不實,因此提告,要求在臺灣“聯(lián)合報”、“美麗島電子報”等5家媒體登報道歉發(fā)表澄清,并求償1元。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在去年8月判周玉蔻需要登報道歉,但不需賠償1元;“高院”今天(26日)改判,周玉寇登報道歉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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