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日訊 2014年因“立法院”審查“服貿(mào)條例”爭議引爆“318太陽花”學運,臺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多罪起訴學運領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學運主要人物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臺北地院審理2年于昨天(31日)審結(jié),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全部無罪。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在臉譜網(wǎng)(Facebook)貼文批評,“太陽花學運”霸占、癱瘓“立法院”,毀損公務、妨害公務,最后竟被叛無罪,臺灣的法治已被徹底踐踏。公平正義是穩(wěn)定社會運作的基石,以“不服從”為理由革命造反已經(jīng)造成實質(zhì)破壞危害社會秩序,卻仍受到“西瓜派法官”的偏袒保護,是非善惡的價值觀被扭曲。
賴士葆稱,難道只因為“太陽花學運”幫助蔡當局取得政權(quán)功不可沒,連“司法”也守不住是非的界限?但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回饋政治一定會付上極大的代價。今后任何不服從臺當局的抗爭活動造成毀損傷害是否都應該比照此事辦理得到豁免?他批評,“司法”淪為替政治服務的工具,談“司法改革”太矯情、太偽善。(中國臺灣網(wǎng)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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