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21日電 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馬英九有“特殊性關系”,向馮光遠求償新臺幣200萬元及登報道歉。此案一審遭法院駁回,金溥聰繼續(xù)上訴,臺灣“高院”21日召開辯論庭,但雙方仍各執(zhí)一詞。
金溥聰在庭上指控馮光遠以兩面手法傷害他,在外面說他及馬英九“出柜”,暗指他為同性戀,在庭內卻辯稱說的是政治上的“特殊性關系”,以此卸責回避官司。他要求馮光遠提出具體證據(jù),并稱其公開言論已造成個人的困擾及家人與子女傷害。
馮光遠則辯稱,所指的“特殊性關系”,是追究馬英九為何屢派金溥聰任特別重要職位,強調金溥聰“從來沒有得過人民一張選票,都靠著跟馬英九的關系吃香喝辣”,“至于你是同性戀?異性戀?還是雙性戀?都不干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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