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15年1月5日,臺灣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獲準保外就醫(yī)。中新社發(fā) 路梅 攝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及機要費貪污案,雖已因陳水扁患重病而停止審理,但當年吳淑珍友人、“貴婦團”成員種村碧君,因被控替吳淑珍搜集消費發(fā)票給陳水扁夫婦不實核銷機要費,詐領機要費,臺北地檢署今依貪污、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種村碧君。
此外,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3人也因提供其日常開銷的發(fā)票,包括陳致中結婚和文定開銷,寵物狗“勇哥”飼料開銷、繳交房屋稅、陳致中交通罰單、保險費和購買私人物品、書籍等,給陳水扁夫婦核銷機要費,3人亦遭列為貪污、偽造文書罪被告,臺北地檢署仍另案偵辦中。
具有日本國籍的種村碧君原名“李碧君”、“李淑雅”,是杏林新生制藥、瀛得投資公司負責人,是機要費案的關鍵人物,她另因在高檢署查黑中心偵查本案期間,涉為吳淑珍作偽證,獲緩起訴。
機要費弊案起緣于種村碧君旅居澳洲的堂妹李慧芬,向“立委”邱毅爆料說自己的君悅飯店發(fā)票被堂姐拿去給吳淑珍報繳機要費,因此“監(jiān)察院審計部”開始進行查賬,并將查賬結果轉交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查黑中心事后依貪污罪起訴吳淑珍,之后成立的特偵組也依因本案循線查出陳水扁案四大案。
檢方調查,吳珍淑自2002年7月起,連續(xù)搜集第一家庭成員含其本人、陳致中、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平日消費取得的發(fā)票,另向知情的友人種村碧君,及不知情的“羅太太”施麗云、王春香、陳建隆、許麗鳳、林命群、陳慧文與員工李黃美秀,英主貿易公司負責人張從銘、金生儀鐘表股份公司負責人陳政信等人共計700多張不實發(fā)票,再由秘書陳鎮(zhèn)慧以制作不實支出事由,至2006年3月間止,共詐領非機密費2700多萬(新臺幣)。
陳水扁家四大弊案,臺北地院2009年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水扁夫婦在機要費案涉及貪污,并以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碧君4人,涉有詐領機要費之嫌,向臺北地檢署告發(fā)。
臺北地檢署歷經多年偵辦,因陳水扁患重病,獲保外就醫(yī),高院裁定停止審理機要費案,檢方為調查種村碧君等人涉案部分,向高院調卷遭拒絕,檢方依據手中資料,認定種村碧君提供發(fā)票給吳淑珍報銷機要費,涉嫌貪污、偽造文書,今天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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