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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案不法所得2億臺幣 瑞士法院判應(yīng)返還臺灣

2015年04月30日 08:04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陳水扁案不法所得2億臺幣瑞士法院判應(yīng)返還臺灣

    陳水扁(資料圖) 圖片來源:臺灣“中央社”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今天指出,瑞士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有關(guān)陳水扁等因二次金改貪污案件匯洗至瑞士的不法所得,其中已確定的貪污案(元大并復(fù)華)不法所得674.684萬美元資產(chǎn)(約計新臺幣2億元),應(yīng)返還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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