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9日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北市長柯文哲昨(18日)指稱“大巨蛋體育場”案讓馬英九“清廉招牌破功”,暗指當年馬市府圖利遠雄。對此,馬英九辦公室人士嚴正駁斥,要求柯文哲身為臺北市長,不該像電視名嘴一般恣意影射,尤其柯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在“3億男”事件破功,此時更有必要向外界清楚說明,直接把證據(jù)拿出來。
馬辦人士指出,不管是柯文哲或廉政委員會,都刻意忽略在他們所謂“密會”之后,馬市府主動于2005年9月5日宣告流標,廢止與遠雄合作而重新招標。如果不是工程會連續(xù)3次發(fā)文撤銷馬市府的流標決議,大巨蛋怎可能會由遠雄興建?如果馬市府真與遠雄有密約,后來怎么可能還會主動廢約?因此所謂圖利遠雄的質(zhì)疑,不符事實,更不合邏輯。
馬辦人士也說,從“監(jiān)察院”糾正案中,更嚴詞批評“工程會”當初撤銷北市府廢止遠雄合約是“恣意濫權(quán)、嚴重違失”。柯文哲與廉政會的公正性令人懷疑,他們刻意忽略這段重要流標過程的動機何在?如果馬市府真與遠雄定有密約,何以遠雄會一再向“工程會”告狀,指責馬市府?天底下哪有這種圖利方式呢?
此外,前臺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昨發(fā)出7點聲明,指稱當初臺北市政府與遠雄所簽契約并無不妥,2009年“監(jiān)察院”糾正的對象是“行政院工程會”一再同意遠雄申訴,“恣意濫權(quán)”,馬市政與遠雄斷無合謀圖利之可能。
李述德說,若非“工程會”一再恣意濫權(quán)撤銷馬市府的流標決定,大巨蛋后來根本不會由遠雄興建,而所謂馬市府與遠雄定有圖利密約的不實流言,已然不攻自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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