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當局“交通部長”陳建宇3日說,4月臺灣高鐵就會帳面破產,如果臺灣高鐵能善意回應,例如自行增資,解決高鐵問題還可再磋商。
陳建宇表示,4月底臺灣高鐵就會發(fā)生資不抵債,一定就是違約,并進入限期改善,臺灣高鐵勢必要有具體做法,否則就會進入接管,改善期若仍無法改善,就要終止合約,并強制接管。
陳建宇認為,4月底至改善期間,如果臺灣高鐵有善意回應,例如臺灣高鐵本身自行增資,“交通部”還可就高鐵財務問題與臺灣高鐵磋商。根據“交通部”與臺灣高鐵公司的合約,改善期約80天。
陳建宇也提到,高鐵財務改善新想法,一定也要有配套,且不可能不延長特許期,至于延長多久才合理,仍要雙方坐下來談。
高鐵財改案原擬透過減增資,及搭配延長特許期40年并對外增資,但財改方案1月時遭臺灣“立法院”否決,當局目前態(tài)度是做好接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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