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8日消息 臺灣《中國時報》7月18日刊發(fā)署名評論文章《拍案驚奇:只準日治 不準日據(jù)》指出,歷史詞匯的表達,涉及到主體性與立場問題;然而針對1895年至1945年臺灣遭受日本占領統(tǒng)治的歷史,臺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歷來不準島內(nèi)的中學歷史教科書稱其為“日據(jù)”,只準使用“日治”!叭論(jù)”、“日治”勉強算得一種“史觀”,而“日治”實際上比較接近“皇民史觀”或“日本軍國史觀”。可以說,臺灣當局在這一問題上失去立場;監(jiān)督臺灣當局的那些“立法委員”們,事不干己,咄咄怪事,更令人匪夷所思!
文章摘編如下:
最近“教育部”不準中學歷史教科書使用“日據(jù)”,只準使用“日治”引發(fā)風波!敖逃俊痹缫讶绱耍灰恢闭f不出個道理。
有人說,“日治”“比較符合事實”,但是我們也可以說“日據(jù)”更符合事實。事實上,歷史事件的陳述,使用怎樣的“詞匯”表達,涉及到“主體性”或“立場”問題,這在由當局控管的中學歷史教科書里表現(xiàn)最為明顯。而非“事實”不“事實”問題。
舉例來說,1937年日本發(fā)動侵華戰(zhàn)爭,這是站在中國人立場說的,如就日本的立場來說,當時稱“膺懲暴支(懲罰殘暴的支那人)”,“大東亞圣戰(zhàn)”,請問哪一種說法,“比較符合史實”?中國(含臺灣)的歷史教科書可以稱“膺懲暴支”、“大東亞圣戰(zhàn)”?
再如1895年以后,日本的臺灣總督府公文,稱反抗日本的臺灣人為“匪徒”,請問“匪徒”與臺灣抗日志士,何者“比較符合史實”?我們的歷史教科書可以稱抗日的臺灣人為“匪徒”?
1949年國共內(nèi)戰(zhàn),人民解放軍取得壓倒性勝利,不到一年大陸基本“解放”,臺灣的歷史教科書則寫“大陸淪陷、政府遷臺”,這兩種陳述方式,是一種立場,難說何者“比較符合史實”?但臺灣的歷史教科書似乎不會用“解放”一類的字眼,這就是立場問題。
“日治”或“日據(jù)”不是什么“史實”問題,勉強算是一種“史觀”。有人認為“日治”是“臺獨史觀”,并不正確。因為即使作為所謂“臺灣獨立國”,也應該采用“日據(jù)”,否則就失去了“臺獨”的“立場”。“日治”比較接近“皇民史觀”或“日本軍國史觀”,日本教科書采用,就符合其立場。
有人說使用“日據(jù)”一詞有情緒性。這正是自己對“日據(jù)”一詞具有成見來抹殺這一用詞的正當性。試問:這次課綱的召集人吳文星教授,是臺灣史專家,著作甚豐,他在1983年出版的碩士論文《日據(jù)時期臺灣師范教育之研究》,1987年在臺灣師范大學歷史研究所完成的博士論文《日據(jù)時期臺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以及1997年以前發(fā)表的許多學術論文,都采用“日據(jù)”,如果說使用“日據(jù)”一詞有情緒性,那么吳文星教授的學術著作,都是一些情緒性的出版品?“教育部”為何要找一位充滿了情緒性的教授作課綱召集人?
由當局管制的中學歷史教科書,在性質上與私人著作大不相同。作為一個自由學者的個人著作,在自由多元的社會里,未嘗不可表達其個人意志,但是,中學歷史教科書內(nèi)容,由當局管制,必須依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的“課綱”編輯,還需要由“教育部”“教科書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才能發(fā)行?梢姟敖逃俊笔怯衅淞龅,否則就廢除“課綱的約束”及“審查制度”,完全開放歷史教科書自由編輯,自由發(fā)行好了。
“教育部”以“課綱”與“審查”兩項強制手段控管中學歷史教科書,用意本應該監(jiān)督中學歷史教科書,不要背離“憲法精神”與“國家立場”,不要違背“中華民國”的“主體性”,但是現(xiàn)在由中國國民黨執(zhí)政的“教育部”,卻反其道而行,只準使用否定“中華民國”立場的用詞,不準使用站在“中華民國”立場的用詞;而應該監(jiān)督當局的執(zhí)政黨“立法委員”,則希望“兩派”學者能取得“共識”,完全是一副事不干己模樣,真是咄咄怪事,令人匪夷所思!(中國臺灣網(wǎng)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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