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發(fā)布港澳臺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時間:2009-05-27 08:47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消息 司法部5月26日發(fā)布公告,對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具體事項做出規(guī)定。司法部網站專門開通了網上預報名通道,時間為6月1日至25日;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7月6日至20日。為方便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國外的臺灣居民來大陸報考,司法行政機關在廣東省深圳市和福建省廈門市專門設立報考點,負責辦理臺灣居民的報名和考試工作。與內地考生不同的是,網上預報名不是必須報考條件。未在網上預報名的報考人員,也可以按照本考區(qū)規(guī)定的現(xiàn)場報名時間和地點到報名處辦理報名手續(x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公 告 

  
  依據(jù)《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guī)定》(司法部令第9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85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報名參加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ㄒ唬2009年在香港和澳門考區(qū)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方式為:網上預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25日;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 7月6日至20日。

  報名人員應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附后)在港澳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后,按照本考區(qū)規(guī)定的現(xiàn)場報名時間和地點到報名處辦理審核確認。

  未在網上預報名的報考人員,也可以按照本考區(qū)規(guī)定的現(xiàn)場報名時間和地點到報名處辦理報名手續(xù)。

  2.香港、澳門考區(qū)報名處地址和受理報名時間:

  國家司法考試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報名處設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在地。地址為: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受理報名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00,星期六9:00-12:00;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國家司法考試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報名處設在澳門法務局。地址為: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受理報名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30,星期六9:00-12:00。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ǘ┰趦鹊貓竺麉⒓涌荚嚨南愀酆桶拈T居民可登錄司法部網站,在港澳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后,按照本地區(qū)規(guī)定的現(xiàn)場報名時間、地點到報名現(xiàn)場進行審核確認。

  二、報名材料

  香港、澳門居民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港澳居民)一式兩份。

  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或承辦報名的考試機構網站,按照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港澳居民)》,下載后簽署本人承諾提交給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審驗;也可以在報名現(xiàn)場,對考試機構提供的具有本人信息的報名表進行確認;還可以直接在報名現(xiàn)場由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協(xié)助填寫報名表,核對簽字后,提交審驗。

  (二)身份證件及經過公證后的復印件一份。

  1.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報名時需提交: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特別行政區(qū)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

  2.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報名時需提交: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和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

  不能提交特別行政區(qū)護照、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的,應提交由特別行政區(qū)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放棄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香港居民亦可提交根據(jù)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的證明未申請放棄中國國籍的法定聲明)。

  3.曾經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香港、澳門居民,已經由香港、澳門公證人公證過的同一有效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可免于重新進行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的公證。在報名時,本人應提交已經公證過的同一有效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同時作出身份證明內容未發(fā)生變更的書面承諾。

  報名時,上述身份證件原件經現(xiàn)場審驗后即行退回;經公證后的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三)學歷(學位)證書。持港、澳、臺地區(qū)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學業(yè)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香港、澳門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報名時,可以提交學校畢業(yè)證明書和認證書,并作出相關承諾。

  上述證書原件經現(xiàn)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交報名處留存。

 。ㄋ模┰谙愀酆桶拈T考區(qū)報名的,須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3張。

 。ㄎ澹﹫竺M用。

  以上報名材料經報名處審驗后真實、齊全的,受理報名。

  三、考試地點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報名的人員,應在香港考區(qū)參加考試。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報名的人員,應在澳門考區(qū)參加考試。

  在內地報名的港澳居民,應在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場參加考試。

  四、考試準備

  香港和澳門考區(qū)不實行主、副證管理方式。報名處受理報名后,經復審符合報名條件的,發(fā)放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準考證。

  在內地報名的,按照當?shù)販士甲C管理方式發(fā)放準考證。

  報名處發(fā)放準考證時,將向報名人員提供應試規(guī)則等相關材料。報名人員應提前認真閱讀、知悉。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及考試輔導用書,可在書店購買或網上訂購。網上訂購可查詢出版社網站,網址:www.lawpress.com.cn。

  五、學歷(學位)認證

  報名人員如持港、澳、臺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 須提前辦理好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學歷(學位)認證需15個工作日,詳細辦理方法請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網站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網站(網址附后)。

  六、報考咨詢

  報名人員如有不清楚的問題,可撥打以下電話咨詢了解:

  國家司法考試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報名處:(852)-36288711

 。852)-36288787

  國家司法考試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報名處:(853)-89872333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86)-10-63995583

  也可登陸下列網站獲取信息:

  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

  香港律政司網站(網址:http://www.doj.gov.hk)

  澳門法務局網站 (網址:www.dsaj.gov.mo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家司法考試網站(網址:www.hkeaa.edu.hk/nje)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網站(網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網站(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公 告  

  依據(jù)《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和《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guī)定》(司法部令第110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85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2009年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方式為:網上預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25日;未進行網上預報名的,也可以直接到報名處辦理報名手續(xù)。

  (一)在大陸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附后),在臺灣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后,按照居所地司法行政機關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到指定的報名點現(xiàn)場辦理報名手續(xù)。

 。ǘ┰谙愀邸拈T特別行政區(qū)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在臺灣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后,按照香港或澳門考區(qū)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所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到報名現(xiàn)場辦理報名手續(xù)。報考人員可閱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對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居民報名參加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具體事項公告,獲取相關信息。

 。ㄈ榉奖憔幼≡谂_灣島內或國外的臺灣居民來大陸報考,司法行政機關在廣東省深圳市和福建省廈門市專門設立報考點,負責辦理臺灣居民的報名和考試工作。報考人員須自行選擇和確定以上報考地點,登錄司法部網站在臺灣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并到指定的報名點現(xiàn)場辦理報名手續(xù)。

  廣東省深圳市的現(xiàn)場報名時間是:7月5日-20日;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景田路72號天平大廈四樓。

  福建省廈門市的現(xiàn)場報名時間是:7月5日-20日;地址:廈門市金山西路1號(廈門市司法局辦公大樓)一樓服務大廳。

  二、報名材料

  臺灣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臺灣居民)一式兩份。

  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或承辦報名的考試機構網站,按照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臺灣居民)》,下載后簽署本人承諾提交給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審驗;也可以在報名現(xiàn)場,對考試機構提供的具有本人信息的報名表進行確認;還可以直接在報名現(xiàn)場由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協(xié)助填寫報名表,核對簽字后,提交審驗。

 。ǘ┯行矸葑C明。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

  不能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提交復印件的,須經臺灣地區(qū)公證機構公證。

  受理報名的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報名人同時提交其它有關證明。

  報名時,上述身份證件原件經現(xiàn)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ㄈ⿲W歷(學位)證書。持港、澳、臺地區(qū)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學業(yè)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臺灣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報名時,可以提交學校畢業(yè)證明書和認證書,并作出相關承諾。

  上述證書原件經現(xiàn)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ㄋ模┰谙愀酆桶拈T考區(qū)報名的,須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3張。

 。ㄎ澹﹫竺M用。

  以上報名材料經報名處審驗后真實、齊全的,受理報名。

  三、考試地點

 。ㄒ唬┰诖箨憟竺呐_灣居民,應在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場參加考試。

 。ǘ┰谙愀刍虬拈T報名的臺灣居民,應在香港或澳門考區(qū)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所確定的本地考場參加考試。

  四、考試準備

  在大陸設置的報名處報名后,經復審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按照當?shù)販士甲C管理方式發(fā)放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準考證。香港和澳門考區(qū)不實行主、副證管理方式。

  報名處發(fā)放準考證時,將向報名人員提供應試規(guī)則等相關材料。報名人員應提前認真閱讀、知悉。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及考試輔導用書,可在書店購買或網上訂購。網上訂購可查詢出版社網站,網址:www.lawpress.com.cn 。

  五、學歷(學位)認證

  報名人員如持港、澳、臺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 須提前辦理好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學歷(學位)認證需15個工作日,詳細辦理方法請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網站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網站(網址附后)。

  六、報考咨詢

  報名人員如有不清楚的問題,可撥打以下電話咨詢了解: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86)-10-63995583

  廣東省深圳市司法局報名處:(86)-0755-83053807 83053883

  福建省廈門市司法局報名處:(86)-0592-5289017 5289082

  國家司法考試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報名處:(852)-36288711   (852)-36288787

  國家司法考試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報名處:(853)-89872333

  也可登陸下列網站獲取信息:

  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

  香港律政司網站(網址:http://www.doj.gov.hk)

  澳門法務局網站 (網址:www.dsaj.gov.mo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家司法考試網站(網址:www.hkeaa.edu.hk/nje)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網站(網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tǒng)網站(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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