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荒:一審歡呼二審痛哭?國民黨陷訴訟怪圈
高雄市長選舉案二審翻盤,執(zhí)政當局是否在本案二審宣判之前下達過指示,已無關宏旨,“司法”系統(tǒng)很識相,他們做了每隊各得一分的安排,一審藍軍勝訴,二審綠方得分,非常公平。得到實惠的是哪一方,就心領了。除了駙馬趙建銘的案子二審仍判有罪,其它有關藍綠的訴訟,二審綠方大多逆轉勝訴。當今坊間傳出順口溜:“國民黨一審歡呼、二審痛哭!
陳菊在二審宣判出來之后,沒有驚喜的表情,胸有成竹地表示:“高等法院的法官果然尊重司法,沒有讓高雄陷入動蕩,天佑高雄”。
陳市長態(tài)度如此平靜,而且言語之間綿里藏針,是一位老練的政客。法院依據(jù)法庭對案情及法理的認知來判案,怎么可以說判決結果不能保住自己的官位,就是不尊重“司法”呢?足見陳市長的內(nèi)心一直認為法院是民進黨開的,這種思維既不民主更不進步!疤煊痈咝,沒有讓高雄陷入動蕩”之說,更是惡毒而荒謬。難道說法庭如果判決陳菊失去市長的職位,整個高雄市就會動蕩不安,陷入混亂?別往自己的臉上貼金了,高雄市誰當市長都沒人會造反作亂,只有不少人抗議選舉不公平而已,何必硬要把對方說成制造動亂的暴徒?v使法院是民進黨開的,也不能剝奪人民提出訴訟的權利。陳市長無端影射對手作亂,又逾時召開記者會對黃俊英做不實指控,以詐術贏得選舉,不斷埋下仇恨的種子,她內(nèi)心實在很不安,老怕有人造反。所謂“平時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陳菊還說了一句“天佑高雄”,這又回到了中國的封建意識圈圈里去了,足見這批民進黨人搞了半天“去中國化”,其實根本擺脫不了中國封建意識的緊箍咒。二審法庭的三個法官保住了她的市長,和老天爺沒有關系,是法官保佑了她。她很清楚中國人(包括臺灣人)的傳統(tǒng)觀念,一直認為有老天爺在上頭管著,要有老天保佑,方是正理。這回她自認為得了天命,還有誰敢搶她的位子?不用擔心,不論是巧取或是豪奪,陳市長和陳水扁一樣可以做滿剩下的任期,在任內(nèi)要多多干點正事,為市民服務,不必搞那些不關痛癢的什么“公投”私投的勾當,但她是位民進黨員,能不呼口號嗎?會替市民謀福利嗎?
有很多人擔心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二審判決如果翻案將造成巨大的影響。其實此事早可以料到,小馬哥從被起訴開始就是民進黨設計的高明打馬策略。臺灣的“司法”系統(tǒng)還不至于全盤為民進黨所用,扁曾抱怨,法官很多都偏藍,但是檢察官和法官愿意為民進黨效命的也不在少數(shù)。從一審藍、二審綠的慣例來分析,小馬哥的案子怕要兇多吉少。因為馬的案子也是個認知的問題,“特別費”是變相首長補助,還是公款?二審判決不同于一審的機率甚高,只有大兇于小兇之別。大兇就是判決馬有罪,處刑十年以上,馬英九立刻喪失“總統(tǒng)”參選人資格,國民黨內(nèi)將一片大亂,再慌忙推出一組候選人來,恐怕都不是謝蘇的對手;蛘呷竿系矫髂暌辉轮兄螅僦嘏旭R英九徒刑十年,時間上超過了提名參選的期限,國民黨變成沒有參選人,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是孫子兵法的上上策。
也有可能的是二審判決馬英九納公款為私有財產(chǎn)有罪,但量刑較輕,不至于喪失“總統(tǒng)”參選人資格。但是馬將以待罪之身陷入苦戰(zhàn),極不利于選情,是為小兇。
民進黨在2008年的“大選”中有好幾種武器、“公投綁大選”、單一階段投票、以“司法”判決癱瘓國民黨候選人、以下三濫的手法攻擊對手、抹黑、造謠、人身攻擊、違法進行競選活動等等,這些人有恃無恐,反正再怎么惡搞,只要他們繼續(xù)執(zhí)政,二審判決多半能把事情擺平。
國民黨的處境很艱苦,他們必須在2008年“大選”中以壓倒性的優(yōu)勢贏過對手,票數(shù)如果接近就很容易被做掉。經(jīng)過高雄市的挫敗,國民黨內(nèi)充滿了悲情,打悲情牌反而變成他們有利的條件。但是國民黨玩悲情,總是沒有民進黨玩的淋漓盡致。
(作者為唐荒臺灣資深政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