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國森林公安在官方微信公號通報了一起發(fā)生于湖南岳陽臨湘市的盜獵團伙非法捕售野鳥案。40天來,該團伙每天組織多名獵捕人員,用鳥網(wǎng)共捕捉51萬余只野生鳥類,非法牟利100多萬元。目前,已有34名涉案嫌疑人歸案,警方還將加大力度追捕在逃嫌疑人。(4月1日《北京青年報》)
作為基層一名電視記者,也跟隨執(zhí)法人員,參與過幾次執(zhí)法活動。一次是到一家飯店,有人舉報飯店出售野生鳥類美食。到了飯店,人贓俱獲。然而,只是將飯店經(jīng)營者法辦了,正在享受“鳥類美味”的食客依舊享受著盤子中的鳥類,似乎這些“吃鳥的人”都是無辜者。一次是到一家市場,查處出售野生鳥類的攤點,執(zhí)法方式差不多,攤主被查辦了,那些購買野生鳥類的市民卻沒有追究。
湖南這起“捕鳥大案”相當驚人,40多天的時間,竟然捕獵了51萬多只野生鳥類。鏈條上捕獵、販賣的34人歸案了。這是執(zhí)法的成績,然而我們還想追問的是:那些“做美食”的廚師,那些“吃美食”的食客,是不是也該有個說法?
往往,在查處這些案件的時候,警方關注的是兩個群體,一個群體是“捕鳥的人”,就是扛著獵槍,帶著獵網(wǎng),為了利益無情殘害野生鳥類的不法人員。一個群體是“賣鳥的人”,這些人是市場上的攤主和飯店的經(jīng)營者。而卻放過了那些“羽毛們”。這些“羽毛們”也有兩個群體:一個是廚師,一個是食客。
摧殘野生鳥類是一個長長的鏈條。在這個鏈條上,缺失了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都成不了買賣。正所謂是,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固然,在這個灰色鏈條上,那些“捕鳥的人”是罪孽深重的,然而,要不是有終端的那一張張“任性的嘴巴”,也就不至于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了。所以說,執(zhí)法部門在查辦“捕鳥案件”的時候,應該做到一根羽毛也不放過。
比如說廚師,雖然他們是賓館飯店雇傭的,殺害野生鳥類不是他們的本意,但是要知道的是,廚師們在做這些美味的時候,是知道食材是違法的,這就應該同時懲處廚師,讓“不用野生鳥類食材”成為廚師的職業(yè)底線。
比如說食客,盡管說,鳥類不是他們直接殺害的,卻是他們間接殺害的,他們那張“任性的嘴巴”也是殘害野生鳥類的罪惡工具。很多飯店為了確保安全,并不向普通食客銷售“珍貴鳥類做的美食”。多是向“熟客”、“?汀、“關系客”銷售,還需要提前預定。那么,找到這些“任性的嘴巴”就有了途徑。“捕鳥的”罪大惡極,“吃鳥的”就能抹抹嘴巴溜走?
保護野生鳥類,不能再縱容“殺鳥的廚師”和“吃鳥的食客”了,查辦“捕鳥大案”,誰都不能放過。(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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