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心愛的小狗被水里的漁網纏住有危險,剛滿20歲的學生小楊著急了,他忘記了自己不會游泳,情急之下跳進水中救小狗,卻不慎溺水遇險,后經醫(yī)院搶救無效不幸去世。(7月14日大河報)
狗救上岸,人卻溺亡?吹竭@則新聞,我們被人和動物的情誼所打動,也對年輕生命的逝去感到無比惋惜,不難理解心愛寵物對于小楊的重要性,在這種情況下,換作是誰也不能置之不理,可是拋去這些主觀情感因素,為了救寵物,搭上自己的生命,付出的代價未免太大。
顯然,不會游泳的小楊沒有考慮到如此沖動的行為引發(fā)的后果,貿然跳進水中是不理智的,這不僅沒有解決問題,還導致事態(tài)進一步惡化,再者說,狗天生就會泅水,生存能力也很強,當時小楊完全有時間請求路人幫助解決,沒必要自行冒險。對于愛犬來說,他是個好主人,可對于父母來說,以這種方式撒手人寰,給家人留下無盡的悲痛,這是不能接受的。
我們都知道,培養(yǎng)一個孩子成長、成才是多么不易,據了解,小楊剛剛參加完高考并考上了大學,可想而知他的父母和學校要為此投入多少心血,可就在邁過人生的轉折點、對未來滿懷期許的時候遭遇悲劇,這無論對個人、家庭還是社會都是極大的損失。
這不由讓我們聯(lián)想起前不久發(fā)生的救人事件,年輕有為的鐵路職工以腿為代價冒死救下橫穿鐵軌的老人,“一條腿換一條命”的話題更是引發(fā)了無數網友的熱議,有觀點認為這種行為是不值得的,這次是腿,倘若下次是命呢?不幸中的萬幸是這位職工保住了生命,不然就是“悲上加悲”了。其實,他人和愛寵的生命都誠然可貴,但我們要理性對待這個問題,他人受困于危險時我們是否有能力挽救又能相安無事,如果舍身救人的話,是否能承擔得起相應的代價和后果?
近年來,各方媒體也不乏播報類似的新聞,雖然很觸動人,卻也發(fā)人深思。社會不能僅停留在感動、點贊、甚至是樹典型的階段,我們更要深刻認識到生命的意義和責任擔當,只有先對自己負起責任,才能談得上對他人負責任。我們的確希望看到一個充滿關愛的社會,但絕不是“以命換命”的方式付出慘重的代價。(中國臺灣網網友:張瀚文)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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