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一張A4紙多少錢?一般的打印店只要幾元,五星級酒店收費也不過10元。然而,記者近日在黃岡市浠水縣民政局附近三家打印店發(fā)現(xiàn),他們打印加上復印一套離婚協(xié)議收費160元,算下來打印一張A4紙的價格是50多元。(5月25日《楚天都市報》)
打印一張A4紙只需幾元錢,但該民政局旁邊的三家打印店復印一套離婚協(xié)議需收費160元,共3張A4紙,平均每張的費用就是50多元。筆者納悶,為何打印收費價格懸殊如此之大,這三家打印店又為什么敢如此要價呢?原來這三家打印店,門口的大紅招牌上寫著“婚姻登記服務處”字樣,正是因為這三家打印店是民政局明確指定或者暗地里指定的打印服務處,所以才敢如此漫天要價。筆者認為,“天價打印費”分明就是宰客現(xiàn)象,而這種“宰客”的背后折射的本質就是以權謀私。
據報道,有對離婚夫妻自帶《自愿離婚協(xié)議書》,工作人員卻說格式不符合要求。問哪里有就熱情地“指點迷津”去民政局門口打印店。當該男認為打印店如此收費“太高了”,便返回辦證大廳索要離婚協(xié)議樣式,工作人員拖了半天沒給。這顯然是里應外合設計籠子讓離婚夫妻鉆,這明顯是民政局和打印店相互合作、共同發(fā)財。表面看來,打印小店與離婚登記處看起來似乎沒有直接的利益瓜葛,但如果沒有工作人員強烈的指向性暗示,誰會去挨宰?顯然,這背后是以權謀私的“利益合謀”現(xiàn)象。
筆者認為,民政局辦離婚手續(xù)是在代替政府履行職能,是履行為民服務的宗旨,而不是憑借手中的特權去“吃拿卡要”,更不能以權謀私勾結打印店專宰離婚夫妻。這種依靠權力對民眾敲詐勒索,折射出相關部門“缺失了責任,缺失了服務,缺失了管理”。之所以類似的問題時有發(fā)生,根源還在于公共服務機制中對服務對象的權益缺少剛性保護,小到嚴格規(guī)范的收費標準,大到違規(guī)收費后的投訴和問責處理,都無據可循。所以,必須對行政收費行為的嚴加監(jiān)管,要著眼于完善公共服務制度設計,尤其是監(jiān)督制約、投訴問責方面,應將寬泛的服務固化在為民的空間之內,真正將服務過程中的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中國臺灣網網友:曾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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