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6歲的女孩兒李舒舒為救一名即將被貨車撞上的一歲女童,沖上馬路將其推開,導(dǎo)致自己的右腳被貨車碾軋骨折。她因此被稱為“最美打工妹”,當?shù)卣疄槠渖陥罅艘娏x勇為獎。然而,對于這起交通意外,當?shù)亟痪块T認定,李舒舒為了制止女童橫過馬路,“實施了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應(yīng)承擔部分事故責(zé)任。(8月8日法制網(wǎng))
“最美打工妹”救人變“阻礙交通”,在面對這樣個例的同時不免心生戚戚,所謂“最美打工妹”只是也證明了道德力量在凝聚全社會向上向善的重要,現(xiàn)實政府在適度違章與將義勇為之間的取舍。
與“最美打工妹”帶給社會的感動相比,“最美女教師”張麗莉勇救學(xué)生的事跡在一定程度上或許更有助于公眾完整看待李舒舒見義勇為的行為。教師張麗莉在車禍瞬間將學(xué)生推向一旁,自己卻被碾到車下,造成雙腿截肢。從救人的性質(zhì)上講,李舒舒與張麗莉是完全一樣的,都是見義勇為,都是“正能量”的釋放。只是前者被“法律風(fēng)險”染指,后者在“無意”中規(guī)避了風(fēng)險,沒有被警方追責(zé)。 再回顧前段時間讓人感動的“最美鐵警”,雖然沒有能夠制止住這場悲劇,但是這位乘警卻依然讓大家肅然起敬。這位“最美鐵警”李博亞只有20歲,是什么樣的勇氣支撐著他在關(guān)鍵時刻沖出去,全力搶救臥軌者。雖然沒有能挽救臥軌者的生命;蛟S他還不知道自己即將要面臨著什么。
見義勇為還要承擔違章風(fēng)險?不得不說,這個命題或許讓人難以接受。在那種情況下,要救人者還要考慮一下自己這樣救人是否違章,只要稍微猶豫,那小女孩可能就是車下亡魂了!李舒舒事件在獲得社會贊譽的同時,再次無情地揭示了一個事實:因為見義勇為而給自身而帶來不利影響,在某些層面上是得不到保護的。就此而言,交警的認定很明顯是重形式輕實質(zhì),因而把緊急避險變成了“阻礙交通”,這樣的認定又怎能不讓人覺得是對法律執(zhí)行的機械化、教條化呢?
公平正義是法律乃至法制追尋的終極目標。但在面對法律風(fēng)險時,李舒舒與張麗莉的反差,原因竟然是幸運與否,這實在讓人不可理解。其實,在那一瞬間,李博亞、張麗莉與李舒舒面臨著同樣一個問題:誰能在救人瞬間考慮到是否“違法”?人的瞬間反應(yīng),是本能的,是最真實的,同時,也是長期養(yǎng)成的習(xí)慣與品質(zhì)的“爆發(fā)”,是人的素養(yǎng)與品德在剎那間的“閃現(xiàn)”,如果所有的救助者在幫助別人前有太多的權(quán)衡和顧慮,有多少生命已然消失。對善行者報以適度的寬慰,這也符合法、理的精神。 (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劉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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