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從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獲悉,針對目前軌道交通早晚高峰客流集中、運力與運量矛盾突出的問題,今年本市將研究通過實施軌道交通高峰平峰差別化收費政策,引導乘客錯峰出行。平常時段降低票價,高峰時段提高票價,以分散高峰客流。(6月19日,《京華時報》)
在經(jīng)濟學原理中,價格作為最基本的概念,既可以用來分析細致如廠商定價的微觀現(xiàn)象,也可以用來解讀宏觀如通貨膨脹的宏觀現(xiàn)象。正因為如此,價格杠杠作為一種通行的調(diào)節(jié)工具屢見不鮮。此次北京治堵用上了價格杠桿工具,從理論范式上來講,沒有存在不妥之處。但經(jīng)濟學上的分析通常是一種撇除其他影響因素的簡單建模,而生活是復雜多變的。所以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不能簡單搬來套用,而是要尊重業(yè)已存在的常識。
差別化收費政策一旦實施,從理論上分析,可能會實現(xiàn)乘客的分流。但必須重視的問題是,價格杠桿政策能發(fā)揮效用,其前提是是否還存在比地鐵更好的替代品。對于經(jīng)常性地乘坐地鐵的乘客來說,主要是為了方便上班,出了地鐵之外,他還可以選擇公交車和出租車,與地鐵相比,公交太擠太慢,出租車太貴。相比之下,即便在高峰期提價,但考慮到上班、上學不遲到,依然是會選擇地鐵出行。一個簡單的比方,南方人愛吃大米,而且只習慣吃米飯,如果大米提價一點點,一個最可能的結(jié)果是,因為消費習慣的存在,沒有可能的替代品,大米價格上漲,并不能阻礙南方人消費大米的習慣。所以差別化收費政策對于高峰期地鐵出行并不能有實質(zhì)的影響。
另外的一個問題是,地鐵作為一種公共交通工具,為低消費水平的群體提供一個可供選擇的出行方式。其公共性首先便體現(xiàn)在它的低價策略上。如今實行差別化收費后,對那些依賴地鐵出行的群體,沒有形成改變出行方式的影響,反倒是變相地增加了這個群體的消費壓力。如此而言,對差別化收費政策,不僅未能治堵,反而讓更多的低收入群體心里添堵了,這會不會成為形成一種變相權(quán)利剝奪呢?
就北京而言,要治理地鐵之堵。意欲控制消費群體出行時間,可能還不是一個好辦法。在不能改變消費者的出行習慣之前,可以考慮跟一些單位進行協(xié)調(diào),比如制定錯峰上、下班時間。當然還有一個可行的途徑是,控制私家車的規(guī)模,給公共交通創(chuàng)造更多的空間,保證公交車正常的行駛速度,速度上來了,才會實現(xiàn)將地鐵的消費群體分流到公交車這邊來。
實行收費差別化政策,如果沒有顧忌這些常識,那就抓不住問題的“七寸”,就有可能落入好心辦壞事的窠臼。如此以來,不少人心里就更添堵了。(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高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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