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莫少聰被銬受審的片段被曝光之后,有媒體又披露了孫興涉毒被捕的經(jīng)過。據(jù)報道,孫興在接受警方訊問的過程中,為求坦白從寬,將演藝圈的吸毒內(nèi)幕和盤托出,并供認毒品的來源之一是一名內(nèi)地的重量級藝人“拆家”。此番爆料引發(fā)圈內(nèi)恐慌,由于擔心警方順藤摸瓜,有“特殊癖好”的藝人紛紛逃離北京,避開風頭。(4月21日《南方都市報》)
對于那些既有良好道德素養(yǎng)、又具較高藝術(shù)造詣的演藝明星,人們通常會用“德藝雙馨”來褒獎之。而最近接連曝出的某些藝人戒而復吸或私藏毒品的涉毒案件后,公眾自然而然地要憂嘆起:演藝圈玩不起“毒藝雙馨”!
比起普通的涉毒案件,演藝圈里不時傳出的“毒訊”,顯然有著更大的“副作用”——其一是,作為常常以“名人”“名流”自居的演藝明星,他(她)們的言行舉止,往往更容易受到社會的聚焦關注和放大傳播。演藝圈里的“毒癮”頻現(xiàn),不僅僅是涉案個人的自我墮落,因著特有的職業(yè)影響,勢必會對曾經(jīng)欣賞和崇拜他們的粉絲一族,帶來極為可憂的負面參照與滲透。
其二是,個別藝人無法擺脫毒品誘惑,屢戒屢吸卻仍能在演藝圈混跡走穴的現(xiàn)象,事實上也助長了這個圈子里“吸吸又何妨”的邪氣蔓延和囂張。更因為某些圈內(nèi)紅人自恃經(jīng)常在為有關實權(quán)部門“友情獻演”,可能早把“遠離毒品”的警示忠告,視作了與己無關的“墻上老虎”。哪怕東窗事發(fā)、不慎被抓,只要罪不至死,“出來”后照樣還可風光登場、大把撈錢。
孫興涉毒被捕引發(fā)圈內(nèi)恐慌,一些有著“特殊癖好”的藝人聞風而“避”,表明演藝圈在玩“毒藝雙馨”的貨色,并非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傳聞中的“重量級藝人”毒品賣家,更揭示了一個道理:假如不給藝人設置嚴格“紅線”,譬如一旦涉毒就禁止粉墨登場,恐怕就很難徹底杜絕這個圈子中的“毒藝雙馨”亂象。
就像如今社會管理中一個挺時髦的詞叫“絕談”,我以為,要讓演藝圈盡快消除“毒氣彌漫”的隱憂,就得一查到底,不放過一條漏網(wǎng)之魚。以孫興案為例,那些聞風而“避”的藝人,其實就是一封另類的“舉報信”。有關部門就該順藤摸瓜,以特別通告的方式,把涉嫌的藝人找來“約檢”一下,就是不讓其避過了可能吸毒后的查驗殘留期。(司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