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汪峰的“信仰2010”演唱會在奧體中心體育館舉辦。與全場近萬名觀眾一起,之前和汪峰曾有“禁唱門”糾紛的旭日陽剛兄弟倆,也都出現(xiàn)在觀眾席上捧場觀演。演唱會中,汪峰動情地表示,現(xiàn)在《春天里》的意義已經(jīng)超過了原本他寫這首歌時的意義,他感謝“所有翻唱這首歌的人以及在靈魂里吟唱這首歌的人”。(4月17日《新京報》)
臺下草根歌星觀演,臺上原創(chuàng)歌手致謝,這實在是一種詮釋藝人相重和超越狹隘版權(quán)的動人和聲。也許有人要疑惑,這會不會又是炒作手段的翻新變樣,但我仍然要為這種“和為貴”的美妙氛圍叫一聲好!
音樂作品當然不能忽視版權(quán)保護。一首歌引發(fā)的恩恩怨怨,雖然曾讓汪峰與旭日陽剛之間備感糾結(jié),而今天一句情真意切的“感謝翻唱”,顯然已令所有的不快隨之煙消云散。喜歡一首好歌,喜歡那些演唱者的粉絲,也真真實實地看到,超越狹隘版權(quán)束縛的藝人相重和惺惺相惜,不僅僅讓音樂的本質(zhì)魅力極大煥發(fā),更使得音樂背后的寬容和諧渲染升華。
不必諱言,旭日陽剛翻唱《春天里》的一路走紅,事實上也為汪峰藝術(shù)知名度的不斷提高,起到了一個水漲船高的良性輔助和循環(huán)。汪峰“得理讓人”的“感謝翻唱”,也從一個側(cè)面表明了他無意抹殺草根歌星“功績”的內(nèi)心領(lǐng)悟。盡管他的言謝之意,根本用不著以“知恩圖報”這樣的重磅話語來作表達,但作為一名藝人,重視別人、哪怕是翻唱同行每一點的“滴水之恩”,卻無疑會令觀眾和外界更加欣賞其可貴的品性與人格。
拋開其它因素不說,翻唱歌手能把原創(chuàng)者的歌曲唱出一番新的境況和氣象,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互相鼓舞的可喜之事。我倒希望,汪峰與旭日陽剛的“一謝泯恩怨”,只是他們之間開啟真誠合作的一出序幕,隨著這番“歡快和聲”的唱響,會有更多“1+1>2”的互補進程,等待著他們攜起手來、共創(chuàng)輝煌。畢竟,相信“音樂無國界”的藝人,又有什么理由對成名不易的翻唱歌手,做不到善意體諒和雙贏互助呢?(司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