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發(fā)表小社論指出:盡管馬維辰的筆錄只是再度印證陳水扁家貪腐的一面,但那種偕同親信集體賺取驚人價差的惡劣手法,不僅暴露人性的貪婪墮落,也顯示扁家人及某些共犯成員的沒品無格。
小社論說,吳淑珍買賣豪宅的傳聞已久,然而,過去無論出資者或人頭戶,都是遮遮掩掩,遑論公開承認。如今,元大馬家的偵訊內(nèi)容,讓人們看見丑陋的真相,原來扁嫂不但有買,還在轉(zhuǎn)手之間海撈上億元。
看看馬家證詞,扁嫂買“一品苑”的過程實在貪得無厭,有愧臺灣人民。她因為心虛,必須透過前中鋼董座出面,幫她辦事的當(dāng)然也有好處,主子買六折價,跑腿的也分個八折優(yōu)惠。人們常說,你喝湯、我撿粒,扁家主仆合力賺錢就是最好的例證。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吳淑珍、林文淵難道不清楚個中道理?馬家愿意半買半送,豈無更大的利益盤算?但扁嫂也好,董事長也罷,只要有錢賺,哪管得著他們?nèi)松值淅铮岸Y、義、廉”始終還少一個字!
扁家主仆買的是“一品苑”,做的卻是沒品的事,身在宮中府內(nèi),滿腦子盡想炒股買樓。說穿了,這都是源自一個“貪”,因為永遠都想在當(dāng)下賺錢,不懂得無欲則剛,無欲則品自高,所以貪到下臺后,還必須面對法律審判。
小社論最后指出,如果林文淵被轉(zhuǎn)為被告,那并不令人意外,因為就是一路跟著扁嫂背后撿拾剩菜殘肴,他即使再怎么小心謹慎,也有噎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