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主任張志軍近日在兩會期間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臺獨之路走到盡頭就是統(tǒng)一”,但是那樣的統(tǒng)一方式,一定會給臺灣社會和民眾帶來傷害。臺灣問題專家朱穗怡近日在香港大公網(wǎng)發(fā)表評論指出,這番講話猶如一石激水,在島內(nèi)引發(fā)高度關注。反應最強烈的莫過于民進黨當局,但他們氣急敗壞的模樣反而自揭“老底”。張志軍抨擊的對象顯然是“臺獨”分子,如果當局不搞“臺獨”,又怎會氣得跳腳?
民進黨上臺近十個月,仍不承認“九二共識”、不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導致兩岸聯(lián)系溝通機制停擺,竟然還把兩岸關系倒退的責任歸咎給大陸方面,不啻是惡人先告狀。島內(nèi)相關法律本就具有“一中精神”,但蔡當局上臺迄今一系列“去中國化”言行完全背離臺灣法律精神,如此政黨怎能帶領臺灣前行?
從兩會期間全國政協(xié)主席俞正聲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作的工作報告可見,反“臺獨”是今后幾年大陸對臺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俞正聲在政協(xié)工作報告中罕見地提到“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行徑”,以及李克強政府工作報告相較于去年提到“堅決反對‘臺獨’分裂活動”,今年則強調(diào)“堅決反對和遏制‘臺獨’”,語氣和措辭顯然更為嚴厲。所以,島內(nèi)輿論普遍認為張志軍警告“臺獨”的重話充分顯示了大陸領導層絕不容忍或明或暗的“臺獨”分裂行徑的嚴正立場,蔡英文當局不應輕忽張志軍的最新表述,否則只會玩火自焚。
其實,張志軍“臺獨走到盡頭就是統(tǒng)一”的講話是有法可依。大陸方面于2005年制訂的《反分裂國家法》已明確提出,“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fā)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tǒng)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wèi)國家主權(quán)和領土完整。由此可見,張志軍的講話實際上反映了《反分裂國家法》的精神:倘若發(fā)生以上三種情況之一,臺海戰(zhàn)事一觸即發(fā)。
上月國臺辦在開春的第一個記者會上已對“臺獨”分子發(fā)出嚴厲警告:我們將堅持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來捍衛(wèi)國家主權(quán)和領土完整,決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的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而“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顯然是指根據(jù)《反分裂國家法》。
蔡英文當局自去年“520”上臺以來,打著“轉(zhuǎn)型正義”的旗號,通過廢止課綱微調(diào)、淡化紀念抗戰(zhàn)勝利以及“去蔣化”等行徑而掀起一系列“去中國化”浪潮,以“柔性臺獨”的方式破壞兩岸關系。但不管臺當局耍什么花樣,大陸方面都了如指掌!胺磳θ魏涡问降摹_獨’”意在如此。
大陸國力不斷增強,時間和籌碼都在大陸這邊,兩岸統(tǒng)一是遲早之事。大陸方面這些年一直堅持和平統(tǒng)一路線,但如果臺海局勢驟變,改變路線也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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