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立法院”院會日前通過朝野黨團共同聲明,強烈譴責并抗議菲律賓公務船掃射槍擊“廣大興28號”漁船,表達一致支持當局向菲律賓政府提出的四項嚴正要求。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今日發(fā)表評論指出,此為近年來少見朝野捐棄成見共同發(fā)表聲明,不論對于問題的解決,以及未來針對臺灣共同利益的朝野合作,都立下了良好的典范。
全文摘編如下:
臺當局“立法院”院會日前通過朝野黨團共同聲明,強烈譴責并抗議菲律賓公務船掃射槍擊“廣大興28號”漁船,表達一致支持當局向菲律賓政府提出的四項嚴正要求,并要求當局采取有效護漁作為,在未獲菲律賓正面回應前,應對菲方采取斷然有效的嚴厲制裁。
此為近年來少見朝野捐棄成見共同發(fā)表聲明,不論對于問題的解決,以及未來針對臺灣共同利益的朝野合作,都立下了良好的典范。這也說明朝野不是一定非得要對立不可,“立院黨團”的朝野合作,也會讓“行政部門”在“對外交涉”上有更強力的后盾,避免因為朝野立場不一、炮口向內,而讓外人見縫插針的機會。
盡管臺灣各個黨派對于政經社發(fā)展有不同的理念,但是在“對外事務”的立場上其實沒有什么太大的差異。不論那個政黨執(zhí)政,對必須處理好,不會因為政黨不同,臺灣所面對的外在環(huán)境就會有根本性的不同。由此可見,臺灣過去囿于黨派歧見,浪費許多時間在立場差異不大之議題的無謂爭辯上,除了內耗臺灣的競爭力以外,無其他實質助益。
王金平在“立院朝野黨團”發(fā)表共同聲明時表示,此次事件不能流于民粹、情緒而輕舉妄動。如今當局已決議,若菲方無法滿足我方要求,將采取包括提高菲國旅游警示為紅燈,中止高層雙方交流、經濟交流、漁業(yè)談判、科技交流、航權談判、菲律賓人民免簽證措施,及海巡署南海聯(lián)合操演等措施,更需要“立院朝野黨團”及民意不流于情緒妄動的支持。
“廣大興28號”漁船的意外事件,意外促成平時劍拔弩張的“立院黨團”,愿發(fā)表共同聲明來譴責菲方公務船在公海不當執(zhí)法。此種對的事情日后應多做,才能讓臺灣的“涉外事務”因有強力民意后盾而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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