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決定將核四議題交付“公投”,一向力挺“公投”的民進黨態(tài)度反而開始游移搖擺。臺灣《聯(lián)合報》今日發(fā)表社論指出,蘇貞昌任內(nèi)通過400多億核四預算,現(xiàn)在卻在喊停建;民進黨歷年發(fā)動過多少回核四“公投”,現(xiàn)在竟對國民黨提議的核四“公投”說“不必”。這是民進黨圖窮匕現(xiàn)的自我矛盾?或者已是黔驢技窮?
社論摘編如下:
民間反核聲浪日漸強大,“府院”共同拍板將核四停建議題交付“公投”。未料,一向力挺“公投”的民進黨卻反而開始游移搖擺,主席蘇貞昌甚至說,核四不必“公投”,馬英九直接下令停工即可。
此種論調(diào),讓人匪夷所思。民進黨一向歌頌“人民意志”不遺余力,且奉“全民公投”如圣旨,“核四公投”亦是民進黨的招牌飯;如今當局要將爭議交付“公投”,由全民決定核四存廢,民進黨應該鼓掌叫好才對,為何反而說“馬英九下令即可”?
難道民進黨是“葉公好龍”,嘴巴上高喊民意、高呼“公投”,其實不愿以“公投”與民意攤牌?或者其目的只在“項莊舞劍”,把民意和“公投”當成戲法來耍,并不關心問題的解決與否。
不僅如此,綠營還針對核四“公投”另外提出了幾項奇特的條件,包括:一,要求修改“公投法”,降低“公投”過關門檻;二,將“公投”題目由“是否支持停建”改為“是否支持續(xù)建”;三,不可全臺“公投”,應僅限由“新北市”公民投票等。這些主張,恐均令人難以理解與茍同。
現(xiàn)行“公投法”規(guī)定,“公投”議題需有半數(shù)以上公民投票,并有過半以上有效票同意,“公投”才算過關。這樣的門檻,其實出自陳水扁時期所制訂的“公投法”,并不算高。臺灣過去多次“公投”無法過關,主要是因為絕大多數(shù)屬于“假議題”,目的是用來“綁選舉”炒熱選情,故而引不起民眾的參與興趣,而無法達到投票門檻。核四是全民利益切身相關的重大議題,有機會呼喚公民熱烈參與,形成一個真正展現(xiàn)民意的“公投”;此時若特意去修法降低門檻,除了“量身打造”的意圖太鮮明,不也在玩弄法制嗎?
再說,核四是當局花費3000多億(新臺幣,下同)興建,全出自民脂民膏;且核四興廢事關日后民生電價至巨,這絕非一鄉(xiāng)一市之事,當然應由全民共同決定,而不能只在新北市舉辦地域性“公投”。至于公投題目的擬訂,“停建”或“續(xù)建”之措詞,確實可能給予民眾正向或負向之暗示。但臺灣民眾并不愚昧,如果在“公投”前提供給民眾的資訊足夠完整而透明,且經(jīng)過充分溝通而不是刻意煽動,兩者得到的結果應不會有太多出入。那么,政治人物有必要借此來混淆民眾的認知嗎?
執(zhí)政黨的態(tài)度其實相當清楚:要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續(xù)建核四,并使之運轉。但因為許多民眾對此有巨大的疑慮,因此馬當局把決定權交給全民,讓民眾透過“公投”來決定核四的命運,然后整個社會共同承擔“公投”的結果。這樣的選擇,至少比坐視在野黨及反核團體在那里不斷施壓,讓整個臺灣處于壓力鍋似的緊張狀態(tài),要顯得負責得多。我們也期待這是一個全民熱烈參與的有效“公投”,不論結局如何,大家都能尊重人們共同的選擇。
本報是率先主張核四爭議以“公投”方式解決的媒體,因為這是民主社會解決社會歧見的最后手段。但話說回來,我們也必須承認:“公投”的效用其實有其極限!肮丁眱H能顯示簡單的“是”或“否”,卻不能回答更復雜的問題,更不能為人們指出從甲地到乙地的路徑應如何行進。即使這次“公投”的結果是民眾選擇續(xù)建核四,也不表示核四的紛爭至此將全然平息;因為臺電的任何疏忽,或反對者的持續(xù)挑釁,都可能使戰(zhàn)火延燒。事實上,臺灣真正要解決的,是如何走向真正的“從核安到非核”;那需要專家更精密地評估與計算,同時更積極地尋找替代方案;那條路,就不是“公投”所能解決,而需要當局和民間更努力地溝通與思考。
這波的反核聲浪,出現(xiàn)不少中產(chǎn)階級的清新臉孔,其關懷更著重家園的維護及下一代的生存環(huán)境,與先前民進黨作為政治工具的反核訴求不同,這是可喜現(xiàn)象。正因為如此,他們知道立場反反復復的民進黨并不可靠,并設法與之保持距離,這也是民進黨此次反核表現(xiàn)得如此虛弱的原因所在。
試想:蘇貞昌任內(nèi)通過400多億核四預算,現(xiàn)在卻在喊停建;民進黨歷年發(fā)動過多少回核四“公投”,現(xiàn)在竟對國民黨提議的核四“公投”說“不必”。這是民進黨圖窮匕現(xiàn)的自我矛盾?或者已是黔驢技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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