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第四通”新聞交流是臺灣海峽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日前率領臺灣媒體參訪團,在北京人民日報社提出的概念。美國《世界日報》昨天發(fā)表社論說,兩岸新聞交流更具有信息交換以及觀念溝通的附加功能,非僅有利于兩岸對信息的需求,更有利于消除兩岸人民的隔閡,增進兩岸的理解。
社論指出,兩岸交流顯然還有很多可以經(jīng)營的空間,特別是兩岸間的文化交流。馬英九呼吁兩岸合編辭典可以預見影響深遠;但若論及時效應,可能遠不如兩岸流行文化的交流,新聞媒體正是流行文化的載體,也更能深入人心。
就現(xiàn)代開放社會和網(wǎng)絡世界而言,這是一個信息大通的時代。兩岸間的新聞交流原不存在爭議,也不宜設置障礙。
在江丙坤出訪大陸前,臺灣當局先行通告大陸駐臺記者可不經(jīng)申請前往其它縣市采訪。就臺灣而言,是釋出善意的具體作為;但臺灣標榜的正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何以此前碰到大陸媒體就有特殊待遇,另為設限,難道新聞自由有兩套標準?一言以蔽之,這正是兩岸互信不足的寫照,而且設限者還振振有辭。
社論說,無庸諱言,臺灣對大陸媒體并不友善,不少綠營人士的戒嚴心態(tài)既視大陸媒體為“統(tǒng)戰(zhàn)工具”,又怕大陸媒體采訪人員負有其它“打探情報”的任務。兩岸新聞交流在島內(nèi)不是不存在如何設限的爭議。
兩岸新聞媒體所以還得等到“三通”之后,以“第四通”之名推動交流,其實很政治,有如臺灣當局當初視“三通”為籌碼的心態(tài),以為這也是和對岸討價還價的籌碼。
社論最后說,兩岸新聞交流必然會在各個層面產(chǎn)生正反兩面的影響,但兩岸媒體均應體認到輿論導向的作用,責任和義務也相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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