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20民進黨執(zhí)政后,大力推動“新南向政策”,一方面加強與“東南亞國家聯(lián)盟”(ASEAN)(以下簡稱東盟)之間的經貿、文化、觀光旅游等全方位的交流合作,另一方面則是希望改變臺商對外投資大多集中在中國大陸的現(xiàn)象,不要將雞蛋全都放在同一籃子里。
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18日發(fā)表評論指出,眾所皆知,推動“新南向政策”在經貿方面的最重要工作,就是降低臺灣與東盟之間的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并簽署投資保障協(xié)議,以增進兩地之間的貿易,并促進臺商在東盟的投資興業(yè)。因此,與東盟洽簽經濟合作協(xié)議是“新南向政策”成功的關鍵所在。
多年前東盟就已發(fā)起成立“區(qū)域全面經濟伙伴協(xié)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s, RCEP),以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新西蘭、澳洲、印度等六個貿易伙伴簽署的“自由貿易協(xié)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為基礎,進一步消除彼此之間的貿易障礙并促進投資活動,RCEP已于2012年底展開談判,目前已有積極進展。
由于目前中國大陸正在進行經濟結調整,再加上土地、工資大漲、環(huán)保標準提升等因素,已經有部分大陸臺商往東盟遷移。而還在臺灣的企業(yè),由于出口大陸的產品面臨高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也有部分企業(yè)遷移到東盟。所以,當前臺灣急需加入RCEP,以享有東盟與六個成員之間的貿易與投資的優(yōu)惠待遇,推動“新南向政策”才能成功,也才能達成政策目標:加強與東盟的經貿關系,并切分散貿易與投資風險。
然而,臺灣能否加入RCEP的關鍵在中國大陸的態(tài)度,中國大陸若有刻意阻止,臺灣是不可能加入RCEP。因此,期待兩岸關系盡速撥云見日,回到和平穩(wěn)定、繁榮發(fā)展的正道,也使兩岸能盡早協(xié)商參與區(qū)域經濟整合的議題,避免臺灣經濟被國際社會邊緣化。
根據(jù)經濟學原理,或是從目前已簽署FTA運作的事實可知, 如果RCEP成立而臺灣不能加入,將會對臺灣產生“貿易移轉效果”與“投資移轉效果”,屆時臺灣廠商無法站在公平基礎上與各國廠商競爭,臺灣廠商只有出走,而臺灣經濟將面臨空洞化與邊緣化。
首先,就“貿易移轉效果”而言,RCEP成員間彼此大幅降低關稅并排除非關稅貿易障礙,成員之間的貿易金額會大幅增加,相對而言,沒有加入的臺灣所生產的相同產品,要附加關稅,價格相對較高,競爭力絕對大幅下降。除此之外,臺灣出口到RCEP成員的產品要因應非關稅貿易障礙,如檢驗檢疫,產品很難進入RCEP成員境內,臺灣產品會被成員境內生產的產品所取代,此即“貿易移轉效果”。
其次,就“投資移轉效果”而言, RCEP成立后,會擴大吸引外資到成員境內投資,以獲得區(qū)內相對廉價的生產資源、享有關稅優(yōu)惠與通關便捷、以及爭奪區(qū)內擴大的消費市場,這不但會排擠臺灣的外資投入,更會吸引臺商赴RCEP成員投資,加速臺灣廠商外移,此即“投資移轉效果”。
第三,就已簽署之FTA運作而言,中國大陸自從2010年1月1日東盟與簽署“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xié)議”全面實施以來,“貿易移轉效果”與“投資移轉效果”就已經產生。目前中國大陸與東盟成員間超過90%的進出口產品實施零關稅,整體而言,大陸對東盟平均關稅從目前的9.8%降到0.1 %;而東盟對中國大陸的平均關稅從目前的12.8%降到0.6%。這樣優(yōu)惠的關稅稅率確實對臺商有致命的吸引力,臺灣可以由臺塑到越南投資大煉鋼廠、以及許多臺商到越南設廠就可以知道。
總而言之,民進黨推動“新南向政策”的成功關鍵在于加入RCEP,而臺灣是否能加入RCEP的關鍵在中國大陸的態(tài)度。誠摯建議民進黨當局,盡速解決兩岸僵局,并與中國大陸協(xié)商參與國際經濟社會的議題,這才是“新南向政策”成功的關鍵,也才是臺灣經濟發(fā)展的未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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