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鐵面臨破產(chǎn)危機,最快3月恐破產(chǎn),屆時臺當局“交通部”可能會著手接管。國民黨“立院”黨團拒絕“交通部”有關高鐵的財政改革計劃方案,至今余波蕩漾。但高鐵財務困境的根源,民眾很難了解其中原委。
臺灣《中國時報》16日發(fā)表金門大學教授周陽山、政治大學教授馬秀如兩位專家聯(lián)手合作的文章,對情況惡化到如此地步的原因作了分析:
首先,臺灣高鐵在立案時的財務規(guī)劃并不恰當,不但高估了載運量,而且35年的特許期造成在最初折舊上的負擔,但后期已改為依運量法攤提折舊。因此已非問題之關鍵。其次,高鐵公司在興建期間為籌資所發(fā)行的特別股,雖法律形式上為股票,但其經(jīng)濟實質為負債,為籌資而支付的代價,形式上為股息,但實為高額利息費用。高鐵公司所顯示的形式外觀常與實質脫離。
法院判決高鐵公司敗訴后,“破產(chǎn)”恐怕會是唯一的一條路,當然這不是民進黨所支持的方案。“交通部”應該深自檢討,窮盡一切可能方法來因應解決,然而五大原始股東,包括大陸工程、富邦、太電、長榮和東元電機,并未依競標時之承諾,投入股本1038億(新臺幣,下同),而僅投入約290億元。這才是問題的真正關鍵。
另外,臺當局出資購地費用也不是原先規(guī)劃的1057億元,而是1295億;诖,即使高鐵35年特許期屆滿回饋金1080億元,亦不可能填補1295億的臺當局支出。兩者之間實際出現(xiàn)了215億元的落差。形成臺當局零出資的神話。
降價只是選票思維
一旦法院判決高鐵公司敗訴,“交通部”必須依合約強制接管及收買。至于收買高鐵的金額,須依鑒價結果而定,高速鐵路工程局依去年6月底就高鐵賬面值估算,金額高達3861億元。至于該項經(jīng)費來源,高鐵局建議向銀行貸款,由未來接續(xù)營運的機構繳交權利金額償還。
“立法院”針對“交通部”所提出的財政改革方案,認為特許期增加40年太長,有圖利特定財團之嫌,卻忽略了它的改善手段是先減資再增資,亦即將大幅度降低前述五大原始股東的持股比例。這正是降低財團影響力的有效方法。
對于交通部財政改革方案中全民認股,大眾參與一節(jié),“立委”全不在意,反映出“立法院”對勃興中的臺灣公民社會力量嚴重忽視。在“立法院”的主流意見中,似乎只有高鐵降票價讓利這種選票思維,卻忽略了鼓勵民眾參與認股,成為高鐵的新東家,才是解決高鐵財務危機的正途。
債留子孫真相掩蓋
當臺當局出資接收高鐵后,由于高鐵本身已改為公營,“立法院”的相關提議,諸如降低票價,打折優(yōu)惠等措施,將可透過質詢和媒體報導而為選票利基。在此前提下,只有全民埋單和公共財政負擔這一真相被民粹風潮所掩蓋。而債留子孫的巨大苦果,將為高鐵案寫下最沉重的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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