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在監(jiān)中放話稱,他絕對不會去選2012年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請政敵放心;他出去后,會化解藍綠對立,并促進兩岸和平。
臺灣《聯(lián)合報》今天的黑白集文章指出,今年1月,陳水扁出版《臺灣的十字架》,卻在書中說:他首次被羈押時的囚衣號碼是2630,“2”代表“二度當選‘總統(tǒng)’”,“6”代表“大順”,“3”代表“三任‘總統(tǒng)’”。當時扁案初審尚未宣判,陳水扁是在暗喻他可能三度競選“總統(tǒng)”。
如今,扁案初審判處陳水扁無期徒刑;陳水扁卻放話宣稱“絕對不會去選2012”。不過,被判10年有期徒刑以上者依法即不得參選“總統(tǒng)”;陳水扁若欲參選,至少須在2012年以前經(jīng)法院改判無罪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陳水扁若有此種想象,是否太過一廂情愿?
陳水扁迄今仍將這樁司法訴訟曲解為政治事件,所以仍往“以絕對不參選交換輕判”來硬掰。于是,前幾天才主張“割臺獻美”,如今又說要“促進兩岸和平”;在任時甚至叫人民去跳太平洋,此時卻宣稱要“化解藍綠對立”。
文章最后說,其實,扁案仍有“一暝大一寸”的可能,近日證實陳致中根本就是洗錢的CEO即可見一斑。陳水扁與其無厘頭地宣稱“絕對不選2012年‘總統(tǒng)’”,不如與家人一同真誠認罪,并就此宣示不再操作政治,亦不再挾持民進黨,而讓民進黨在“化解藍綠對立/促進兩岸和平”上有較大的進取空間。倘能如此,陳水扁即使未必能輕免刑責,但至少可減輕他們一家人的政治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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