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在位時的核心幕僚馬永成,日前發(fā)表他對扁家弊案的看法,認為“阿扁讓錢匯到海外,又沒辦法要求吳淑珍把錢匯回來,讓錢在海外轉(zhuǎn)來轉(zhuǎn)去,是兩大敗筆”、“阿扁在知道事情后,有機會處理卻不處理”、“阿扁應(yīng)該殘忍的和家人決裂”、“阿扁其實可以更有膽氣一點,做個角色”、“阿扁在政治上已無法翻身了”。
臺灣《中華日報》1日社論指出,在陳水扁家諸多弊案中,馬永成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因涉及機要費案一審被重判33年。人生遭此大劫,回顧前塵,凡良知未泯者,良心便會冒出來和自己對話,使他對事象有了明白的認知,因而不免一再自問:“我這樣做對嗎?我還要讓罪惡跟著我一輩子嗎?”這種心理歷程,其實是很大的煎熬。
陳水扁一踏上政治之途,馬永成就是他的助理,由“立法院”、臺北市政府到“總統(tǒng)府”,馬永成一路緊密跟隨,其權(quán)位也隨著老板的高升而高升。他擔(dān)任“總統(tǒng)辦公室主任”時,有人要見陳水扁必得先通過他這一關(guān)。他所犯下的最大錯誤,是在一切利益歸于老板的前提下,已無所謂是非和法律,從檢察官對他起訴的犯罪事實不難了解,他幾乎就是陳水扁的“遮羞布”,不僅任由違法之事在他眼前來來去去,還成為幫手。
這樣的人,其實所在多有,他們并非分不清是非,不知法律的界線所在,而是有權(quán)力做后盾,以為世人無可奈何。一旦權(quán)力的門墻拆除,便出現(xiàn)兩種對應(yīng)情況;其一、持續(xù)頑抗,還針對錯誤臉擦脂抹粉,圖使正當(dāng)化,例如高喊陳水扁遭到“政治迫害”、“司法迫害”;其二、午夜夢回,受到良心譴責(zé),惶惶不可終日。馬永成說他下臺后約有一整年時間接近“自閉”狀態(tài),并因食欲不振而暴瘦,“覺得人生沒有意義,活到40多歲,好像都是失敗的,”當(dāng)年陳水扁的心腹,如他這般者,不在少數(shù)。
從馬永成嘴里說出陳水扁“其實可以更有膽氣一點,做個角色”,雖達不到孟子所謂“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敢境地,但不能否認這是他“自反”后所踏出的重要一步。他這樣說,顯然已顧慮到老板的面子;否則,他應(yīng)該說:“阿扁沒有膽氣,不是個角色!”
馬永成對陳水扁的“論定”是否會成為他對扁案逐步“吐實”的起點?社論指出,我們不敢妄加揣測,但社會和司法應(yīng)有此期待;因為,以他和陳水扁的關(guān)系,扁和扁家成員究竟做過多少“法律所不許可的事”,他知道的,一定比特偵組還多。故而,在法律上,他或許未必能成為“污點證人”,但他若能幡然悔悟,成為道德上的“污點證人”;那么,他的膽氣,會使他成為一個角色!
社論最后說,我們要借此呼吁那些死忠扁迷們,陳水扁既無膽氣,又非角色,你們的死忠,究竟所為何來?你們還要如馬永成所稱將自己置于“自閉”狀態(tài)嗎?還是要讓人生繼續(xù)失敗下去?陳水扁已到窮途末路了,扁家弊案終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臺灣社會也有擺脫扁案所造成的政治泥沼的一天。當(dāng)馬永成都表示要跟陳水扁說再見時,有人還把陳水扁當(dāng)英雄看待,高喊那些自己未必相信的口號,這難道是“智慧的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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