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四川省眉山市委常委、副市長的余治平用職務之便,為郭某、陳某等21人提供支持和幫助,收受賄賂338.5萬元、價值3.7萬元的手機一部、住房花園綠化費1.1萬元。他在被四川省檢察院立案偵查期間寫下的悔過書昨天被檢察日報登了出來,供全國人民共賞。
說實話,這一類的悔過書我們看得太多了,很多人位比余高權比余重,奇怪的是,他們走的路驚人地相似,很多用詞用語在我們看來已經純屬陳詞濫調,都曾經是黨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都是在鮮花掌聲和贊許聲中漸漸忘乎所以;都是被朋友兄弟所害由小貪一步步成長為大貪巨貪,貪官的三部曲,好比公文,已經有了固定格式,余再有誠意,他也翻不出什么新花樣了,可是余一句:不收錢會被恥笑不正常,還是引來網上一片唾罵聲。
不收錢不正常,收錢才是正常,人們不明白,一個拿著國家俸祿的人怎么能無恥到這個地步。更不明白,為什么同一條路,會有這么多官員走,他們前仆后繼,視死如歸,沒完沒了。
余信奉“水至清則無魚”。他曾經告訴自己,如果他獨樹一幟,拒絕別人的“好意”,甚至上交賄款,不僅得罪人,還會被視為異類,認為是神經不正常、腦袋有毛病。這對工作無益,更談不上樹業(yè)績奔前程了。所以,對熟人、“朋友”及企業(yè)家們以拜年名義送來的錢物,他都一一笑納。
將正常當成了另類,將另類當成了正常,已經不只是一兩個貪官說出類似的話了,這說明在一定程度上,這成了官場的潛規(guī)則,我們的官場到底出了什么問題,竟然顛倒黑白,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余不收錢怕被恥笑,怕當官場的另類,怎么就不怕當人民眼中的公敵,這一點余在悔過書中沒有提及,不如由我們來給他補上吧:因為決定他前途的是官員,而不是我們。
權力是一種組織行為,但常常固化在一個人身上,癥結就在這里,所以,其實都明白問題到底出在哪里,但又對此束手無策。就像這悔過書,不管它寫得有多動情誠懇,給人的教訓多么深刻,它依然抵擋不住后來之人。
昨天的法制日報有篇新聞,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錢鋒在探求法院反腐倡廉的思路時,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法官人品決定司法產品”,我們理解院長本人對貪腐之人的痛心疾首,但不得不說這話經不起推敲,如果一個法治社會,辦案質量要由良知來決定,那是不幸,良知的蛻變過程不需要我們去費力論證,在余的悔過書中就可以找到蛛絲馬跡。
所以,假如余不是副市長,他什么也不是,假如,副市長沒有那么多權力,那他照樣什么也不是,假如公仆就只是公仆,那還會有這么多貪官同走老路嗎?故事聽多了真的會被當成一個故事,大家會告訴自己,這樣的懺悔聽聽就算了,可別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