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最牛最難考試的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CPA),再次上演“泄題門”。9月18日是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的最后一天,考生們紛紛披露考題早已在網上泄露,呼吁盡快調查并重新舉辦考試。目前,財政部和中注協(xié)已收到了相關舉報。(9月19日《東方早報》)
近年來,我們仿佛打開了考試泄密的“潘多拉魔盒”,無論是中考、高考等學歷考試,還是醫(yī)師、注冊建筑師等資格考試,泄密事件均時有發(fā)生。如今,就連一向被認為考試嚴苛、誠信的注冊會計師考試,也遭遇“泄題門”,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
泄密行為嚴重干擾考試秩序,損害考試的公信力,踐踏公平底線。尤其是醫(yī)生、司法人員、各類注冊師等面對的是公眾,相關資格考試出現(xiàn)問題無疑會產生巨大的負面作用,導致公眾喪失對醫(yī)療、司法等人員的信任,進而影響相關政府部門的形象。在迅速調查和處理此次“泄題門”的同時,我們更應反思的是,為什么泄密事件屢禁不止,我們的考試究竟出了什么問題?
在筆者看來,泄密的“兩高一低”給了不法分子鋌而走險的底氣。首先是高風險。一個考試往往涉及多個流程,從出題、組題、印刷、運輸直至考場監(jiān)管各個環(huán)節(jié)以及社會各級培訓機構,都可能會泄題。從現(xiàn)實來看,出題專家外傳信息,印刷人員偷印答案,運輸人員拆封試卷,監(jiān)考人員里應外合等泄密手段五花八門,每個環(huán)節(jié)都可能成為“重災區(qū)”。
其次是高收益。有需求就有市場,一些不法分子尤其是各色各樣的考前輔導班,以高通過率為誘餌招攬學員,買題、竊題,然后轉手高價賣題,從中牟取非法利益。北京西城區(qū)檢察院曾披露,湖北省某市人事局一名干部與人合謀,利用提取國家一級建造師考試試卷的職務便利,私拆試卷復印后賣給不法分子龍某,從中獲利高達100萬元。
最后是低代價。由于沒有專門法律的嚴格界定,有關部門在調查處理時只能套用刑法中泄露國家秘密等罪名,無法解決國家考試實踐中諸多的現(xiàn)實問題。一方面,根據刑法規(guī)定,犯有故意或過失泄漏國家秘密,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什么樣的考試算是國家機密,一旦出現(xiàn)泄題事件,哪些行為屬于嚴重情節(jié),哪些又屬于特別嚴重,出問題的監(jiān)管單位又將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法律都沒有明確界定。另一方面,現(xiàn)行規(guī)定對作弊處罰太輕,尤其對于無單位的社會人員涉案,最多是按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公安機關拘留幾天放出來了,無異于“罰酒三杯”。
我們這個名副其實的“考試大國”,太需要一部《考試法》。然而,從2005年進入教育部工作要點起,《考試法》懷胎多年,至今難產,使得考試的公平公正在錯綜復雜的利益集團和制度性病灶一次次敗下陣來。當號稱“最牛最難”的注冊會計師考試遭遇“泄題門”,能否倒逼考試法盡快出臺,值得期待。唯有以法律形式對于考試組織核心環(huán)節(jié)、程序制定更嚴格的規(guī)定,嚴厲打擊徇私舞弊行為,加大對泄密的處罰力度,才能從源頭保障考試的公平性,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