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獻是公民的善行,不應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糾葛。在目前,對捐獻者的救助主要依靠醫(yī)院捐款,而醫(yī)院又是器官移植的利益相關方,這難免會引發(fā)猜想。
7月8日《新京報》報道,廣東、江蘇等地有醫(yī)院反映,地方紅十字會存在要求醫(yī)院捐款換取器官捐獻的現象,每成功進行一例器官移植,醫(yī)院要向地方紅十字會捐款10萬元,而且相關賬目從未公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提供的捐獻數據顯示,我國的器官資源信息多掌握在地方紅十字會手中,衛(wèi)生部研發(fā)的計算機分配系統(tǒng)僅能調控1/3的器官。
昨日,廣東省紅十字會方面表示,為了救助貧困的器官捐獻者家庭,紅會會為器官捐獻基金進行合法募捐,但不存在“以捐款換資源”,自從“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tǒng)”在2011年4月啟動以來,廣東省所有的捐獻“100%通過系統(tǒng)分配”。
地方紅十字會一手掌握著捐獻器官在醫(yī)院中的分配權,一手又接受醫(yī)院捐助,這很容易使紅會遭遇尋租質疑。雖然有醫(yī)院表示,捐款給紅會后,會收到捐款支出明細。不過,這樣的明細從未有過公開,公眾也不知道誰來審查這些捐款的使用。
這事件,無疑暴露出一個公正透明的器官分配機制的缺失,要想驅散器官捐獻疑云,還是要做到公正和公開。
據官方公布的數據,目前每年約有30萬人等待器官移植挽救生命,但僅有約1萬人可以獲得器官并接受移植手術。如此懸殊的供需缺口,無疑更要求有關部門和機構在分配器官資源時必須確保公正。事實上,我國早在2009年就已研發(fā)出一套自動分配器官的計算機系統(tǒng),基本已經能像國外那樣很好地解決公正問題。現在的問題是,這套系統(tǒng)有沒有足夠的約束力和強制性?
但必須強調的是,在器官捐獻和分配的問題上,最突出的問題其實是器官資源嚴重稀缺。囿于中國傳統(tǒng)社會倫理和文化觀念,公眾對器官捐獻的認識普遍保守,瀕死之人通過器官捐獻來拯救他人的積極性也不高。如果器官捐獻過程不夠公開和公正,反過來又會進一步動搖那些有意捐獻器官的人。鑒于此,在追求器官資源公正分配的同時,還應通過慈善知識普及來鼓勵公眾參與器官捐獻。
要想驅散器官捐獻疑云,另一個努力方向,是將器官資源分配與針對捐獻者的救助捐款分開,并且按程序公開相關賬目。器官捐獻的本質是公民自愿履行的一種善行,不應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糾葛。但在目前,對捐獻者的救助主要依靠醫(yī)院捐款,而醫(yī)院又是器官移植的利益相關方,這難免會讓公眾產生各種猜想。
地方紅十字會如果不想遭受牟利質疑,又必須承擔慈善組織的義務,比較靠譜的辦法,是設立獨立的人體器官捐獻人道救助基金,用以救濟那些因治病而在經濟上陷入困境的器官捐獻者家屬。這個基金的資金來源應該是器官捐贈和移植的支持者,而非直接受益人?梢杂烧С趾蜕鐣季韫餐峁粦獙⒕杩钆c器官移植直接掛鉤。
器官捐獻工作在中國開始試點的時間不長,出現一些問題是在所難免的。只要能及時發(fā)現問題,堵住漏洞,做好資源公平分配和信息公開工作,公眾參與器官捐贈的積極性勢必會有所提升,由器官資源稀缺導致的各種問題也將得到緩解。(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