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香港知名導(dǎo)演許鞍華的手提包在武漢被盜。武漢市公安局局長親自過問此案,并成立破案專班。10月8日,犯罪嫌疑人被抓獲。(10月10日《武漢晚報》)
香港知名導(dǎo)演許鞍華武漢被偷,在公安局長的親自過問下,案子很快破了,應(yīng)該說是皆大歡喜的結(jié)局,唯獨公眾留下一片焦慮。名人被偷,很快破案的例子不斷顯現(xiàn)。王志等名人享受過“快破案”,日本游客也享受過。本來,能很快破案是好事,說明警方破案有力,可為何會引起公眾的焦慮呢?公眾在質(zhì)問,如果許鞍華不是名人,公安局長會親自過問嗎?普通老百姓被偷能引起同等重視嗎?
執(zhí)法破案,該是人人平等,沒有身份的差別。可實際上,破案要看身份,名人被偷,哪怕被偷的東西不貴重,也是大案,而老百姓被偷,哪怕對老百姓來說,是很重要的事,可能破案也會遙遙無期。這是很多人親身經(jīng)歷的事。不是說許鞍華被偷,不破案,公眾就幸災(zāi)樂禍,也不是公眾在吃許鞍華的“醋”,而是在焦慮執(zhí)法不平等。如果遇到名人被偷,就能夠集中警力進行破案,破案恐怕是必然的,而遇到普通老百姓被偷,則動力不足,即便立案了,也不盡力,結(jié)果案破不了,這就給老百姓留下焦慮隱患。
執(zhí)法平等本該是一種很尋常的“福利”,可在現(xiàn)實中,有時卻成為一個“稀缺”權(quán)益。這也難怪老百姓會吃許鞍華的“醋”。(王軍榮)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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