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廣大中低收入者迫切期待解決住房難問題,一面卻是政府提供的經(jīng)適房、公租房“沒人買”“乏人租”。近日,上海、鄭州、武漢、?诘榷嗟乇U闲宰》糠峙湎嗬^“遇冷”,引發(fā)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地方政府花錢費力百姓卻不買賬,不僅令人尷尬,更是對如何真正辦好民生工程的警示。
相對于當前大量的社會需求,保障房“遇冷”顯然不是建的多了,供過于求,而是工程項目無法滿足百姓的實際需要。那些“遭棄購”“被棄租”的保障房,或是價格太高,或是地段太偏,交通、購物等配套設施不完善,老百姓最終買不起也沒法住。更有市民連續(xù)三年遭遇這樣的糾結,無奈之下只能放棄認購資格。
頻繁發(fā)生的保障房項目遭遇冷落,根本上暴露的是部分地方在這一重大民生工程上思維的“跑偏”。保障房不是高價房,更不是城市建設的邊緣項目,在這樣一項事關百姓利益的大事上,如果缺乏充分的調(diào)查研究和設身處地的關懷考慮,在設計建設和相關政策上必然脫離中低收入者的實際情況。如果保障房被閑置,不但令期盼已久的百姓失望,同時也浪費了大量寶貴資源,最終將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保障房建設無疑是對地方政府執(zhí)政能力、為民意識的一大考驗。中央三令五申保障性住房加強民生意識,就是強調(diào)要問計于民、問需于民。重要的是,不能把保障房建設視為對市民的一種恩賜,怎么省事怎么辦;更不能將它當做政績工程,只在乎建設數(shù)量的“完工”。
民生工程需要回歸民生本位,不被群眾認可的保障房等于不建。保障房建設對于緩解住房結構性短缺矛盾,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意義重大。只有強化民生意識,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才能真正辦好民生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