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社會性媒體的迅速躥紅,各類網(wǎng)絡表達也更加“接地氣”,“臨時工”一詞的走紅便是證明。一些政府部門在面對自身各類失范突發(fā)輿情事件時,不約而同拿出“臨時工”作為“擋箭牌”,當事方也往往成為網(wǎng)民“打趣”的對象。(11月27日《南方日報》)
時下,如果要問哪個“崗位”最弱勢、最危險而且最無奈,人們可能會不約而同地回答:“臨時工”。因為他們常常成為部門應對各類失范突發(fā)輿情事件的“犧牲品”、“替罪羊”。身份不高職能全,崗位不重錯誤多,是他們的職業(yè)特點。比如掌摑菜農(nóng)的是“臨時”城管,撞人逃逸的是“臨時”警察,抄襲城市宣傳資料的是“臨時”秘書……
在危機公關的辭典里,“臨時工”不過是相關單位臨時賦予肇事者的臨時身份,是出事單位推卸責任、丟卒保帥的金蟬脫殼之計,是搪塞輿論、應對危機的公關策略。筆者卻以為,習慣于拿“臨時工”為單位工作失誤買單頂罪,不只是應對危機的技巧缺乏和“方法”單一,骨子里是對民意的不屑和對輿論的敷衍,是高估自己的忽悠能力和低估公眾甄別智商的傲慢表現(xiàn),是對信息公開和危機公關缺乏誠實態(tài)度的必然結果。把“臨時工”當做擔責的“替罪羊”,除了彰顯恃強凌弱的戾氣外,并不能消除公眾的疑慮,真正讓人心悅誠服。
誠實是為人處世的基本道德,也是當事單位正視失誤、贏得理解、化“!睘椤皺C”的必需態(tài)度。拿“臨時工”當“替罪羊”,也許能混淆視聽、蒙混過關于一時,但謊言終究不能欺世于永遠,一旦真相大白,涉事單位的領導形象和部門公信必然嚴重受挫。
由此看來,杜絕拿“臨時工”當“替罪羊”潛規(guī)則,不但要求各級各部門樹立“以人為本”的執(zhí)政理念,勇于直面負面問題,努力提升運作透明度和危機公關能力,提高行政效能;同時還要加大對失范突發(fā)輿情事件的關注深度和問責強度,不能讓“臨時工一塊磚,哪里出錯哪里搬”的雕蟲小技屢屢得逞。臨時工告別頂罪“高危職業(yè)”之日,就是危機公關風清氣正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