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曝光汕尾市“最牛煙草局長”陳文鑄涉嫌多項腐敗后,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近日,陳文鑄被有關部門宣布給予行政開除和開除黨籍的處分,在該處理決定中,陳文鑄的問題被定性為“嚴重違紀”。(10月17日新華網(wǎng))
依據(jù)廣東省煙草專賣局和汕尾市紀委確認陳文鑄的主要違紀問題,其行為已構成違規(guī)謀取人事利益的嚴重錯誤、利用虛假身份辦理過港澳通行證、未按規(guī)定報批因私出入港澳74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一胎等六宗罪。然而,即使如此眾多的違紀事實,也僅僅是對其“雙開”,幾乎就是到此為止,不再往下追究,這不能不令我們感嘆同樣是最牛局長,南京“最牛房產(chǎn)局長”與汕頭這位“最牛煙草局長”的最終結局咋就不一樣呢?周久耕不僅被“雙開”,而且由于調查的深入,進而倒查出其利用職務之便共收受賄賂人民幣107萬元和港幣11萬元,并被法院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12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并上交國庫。難道“最牛煙草局長”就這么止于“雙開”?
兩個“最牛局長”,最終結局大為不同,顯然取決于實施調查者的態(tài)度。周久耕因為對媒體發(fā)表不當言論進而被網(wǎng)友發(fā)帖直指其消費高檔香煙、戴名表,后引起了南京、江寧兩級政府的高度重視,經(jīng)過紀檢監(jiān)察機關深入細致的調查,逐漸掌握了周久耕涉嫌嚴重違紀的證據(jù),前后不過兩個的時間,直至被判刑也不過9個多月時間。而陳文鑄為本系統(tǒng)職工信訪舉報,且舉報若干時間,就是難以引起有關方面重視,因為網(wǎng)帖作用才迫使廣東省直紀工委、廣東省煙草專賣局和汕尾市紀委正式立案調查,到現(xiàn)在長達9個多月,并且還不像周久耕那樣將調查推向縱深,僅僅是就違紀問題調查,似乎就沒打算提交司法機關訴訟審理,可謂是淺嘗輒止。
可見,同樣是“最牛局長”,其結局大為不同,更大程度上不在于“最牛局長”本身。南京方面對于網(wǎng)絡舉報緊抓不放,不僅調查網(wǎng)友舉報的內容,而且還乘勝追擊查處周久耕更多的腐敗行為,如果主動應對式的調查,不僅“成就”了網(wǎng)絡反腐的一大成果,而且也讓有關方面借力發(fā)力,舉一反三,令腐敗分子無處藏身,加大了反腐的力度,增強了公眾對紀監(jiān)部門的信心。可是對于陳文鑄的調查,由于汕尾市煙草專賣局屬于廣東省煙草專賣局直管,而牽頭組織調查的又是廣東省煙草專賣局,最終的調查取向必然存在老子查兒子得庇護嫌疑。同時,又因為舉報主要來自系統(tǒng)內部,不比周久耕惹怒了眾網(wǎng)友的被大規(guī)模發(fā)難,所以有關方面在調查時想必也少些顧慮與壓力。作為對本系統(tǒng)職工信訪舉報內容的調查,省煙草局調查組在調查時居然沒有找這些當事職工了解情況,其程序上存在明顯問題,當然也就為最終調查結果的公正與否埋下了隱憂。
所以,如果陳文鑄的“嚴重違紀”只停留在被“雙開”上,定會使至今尚在服刑的周久耕不服,也令煙草系統(tǒng)那些矢志不移堅持舉報扳倒陳文鑄不寧,還讓我們這些一直關注該事件的人們不爽。盡管這兩位“最牛局長”嚴重違紀和腐敗犯罪的情節(jié)不同,但調查的步驟和方法不該有所取舍,尤其是由煙草主管部門調查下屬,如此先天性不足,難道不是最終定性過輕的“伏筆”嗎?而對于網(wǎng)友舉報與內部職工舉報查處的“兩重天”,更是當下有關方面受理舉報線索的致命缺陷。如果被“雙開”后就此可以免去被進一步調查并讓司法介入,那周久耕今天還會在監(jiān)獄里服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