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嵊州打工的貴州農(nóng)民工楊光榮騎電動車不小心撞傷了80多歲的老太太陳水何,老太搶救無效離開了人世。陳水何的三個兒子悲痛之余,得知肇事者是位“老實本分”的農(nóng)民工后卻放棄了民事賠償,甚至向法院求情減輕處罰。最后,除了楊榮光被判入獄一年,陳老太家人未向楊索要任何賠償費用。(7月12日《長江日報》)
“都是農(nóng)民工,不容易,何苦為難他呢?”事故遇難者的兒子傅紀(jì)余對記者說。失去母親的三位農(nóng)民寬恕了楊光榮,理由那么樸實簡單:他還年輕,出來養(yǎng)家糊口不容易。失去母親的三位農(nóng)民對肇事者只有一個要求:出獄后到母親的墳前燒燒香。不要懲罰,不要賠償,只要他悔悟到生命的寶貴和親情倫常的溫美。三位農(nóng)民的樸實之舉,令人動容,也給這個浮躁、民情中積蓄了越來越多“不滿、暴戾乃至仇恨”的社會上了深深的一課。
是的,最好的懲罰不是復(fù)仇、以血還血,而是用感恩和愛心把一切的殺戮和暴戾平撫掉,讓寬容和生命的尊嚴(yán)一同升華為道德的戒律和靈魂的信條。這是一種多么高貴的品質(zhì),又是一種多么難能可貴的境界。
與此同時,云南李昌奎強奸連害兩命的案件,仍在終審審查中,二審改判“死緩”讓認為其“更甚于藥家鑫的罪行”的義憤填膺的“民意”仍然不滿。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在李昌奎和藥家鑫案中,某些媒體上自始至終只有一個聲音:行兇者必須被處以極刑。轉(zhuǎn)型期的民情“性格”得以凸顯乃至無限放大,跟網(wǎng)絡(luò)言路的開闊和媒體競相鋪敘的渲染關(guān)聯(lián)甚密。近乎“睚眥必報”的憤怒中,蘊藏著一種對不公的天然憎惡和對弱勢者的天然同情。但是,洶洶民意里四處彌漫的“喊殺之聲”,也日益滋長了這個社會的暴戾情緒。
這種民粹色彩過濃的“全民狂歡”或“狂怒”,往往顯得不夠理智,由此引發(fā)的“群體傳染效應(yīng)”甚至?xí)埂吧贁?shù)異見者”成為眾矢之的,使各方觀點公開角力變得不可能,結(jié)局自然也成了“勢不可擋的民意迎來了又一次勝利”。是的,罪惡和不公永遠都該受到鞭撻和懲處,可是不要忘了,人類除了會用嫉惡如仇、因果相報維護公平正義,還有一顆寬容溫厚的善良之心。鮮血和暴力是必須付出法律代價的,可“以德報怨”“用人性的美去函化人性的惡”才是至高境界。
寬恕是一種美好的公共品德,“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一個民情民意里少了浮躁、激憤,多了溫和、理智、寬容的社會,才是一個正常的成熟的社會。在我們邁向公民社會的路上,寬恕作為一種美好的公共品德不該被邊緣化乃至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