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務工的小伙彭承軍最近覺得很憋屈,他稱自己看見一老太騎車摔倒在地后,出于好意,他上前將老人扶起后離開,沒承想,老人的家人通過警方找到了他,并說他撞人逃逸。為此,老太還發(fā)毒誓,稱自己絕對沒有說謊(4月27日《揚子晚報》)。
這位受傷的老太叫梁端年,今年63歲了。其實這位梁老太并沒有證據(jù)證明自己摔倒是彭承軍所撞,而是一種臆想:“雖然我沒看見是誰撞的,但整條街上就我們兩人騎車,不是他撞的還會是誰撞的?”臆想不能成為證據(jù),發(fā)毒誓同樣也成不了證據(jù),因為法律只相信事實。沒有證據(jù),希望梁老太請自重,不要胡言亂語,更不要昧著良心去冤枉好人。別忘了“頭頂三尺有神靈”。從警方的態(tài)度中,我們感到了些許安慰:警方表示由于缺乏證據(jù),事故最終很可能無法認定。彭承軍同常州當?shù)氐碾娨暶襟w一同尋找現(xiàn)場目擊者作證時,一位阿姨說:“老太當時想拐彎的,但是沒拐過去,一下摔倒了,哭喊起來”。證明了彭承軍是無辜的,卻被老太的女婿給“嚇跑”了。我們期待警方能給一個公正的結論。這件很容易讓人想起南京鼓樓區(qū)法院在審理南京彭宇撞人一案的法官推理:“從常理上分析,彭宇與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如被告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僅僅好心相扶”。法官的言外之意非常明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把老人送進醫(yī)院?”結果彭宇為此付出4.5萬多元的代價。
由于南京彭宇案等出現(xiàn),動搖了社會和公眾的道德理念,顛覆人們對美的向往和追求。經(jīng)過多年來的自我療傷,已基本恢復到以前的狀態(tài),見危扶、見難幫的心態(tài)可以說是蠢蠢欲動,只要需要就會主動伸出援助之手。目前,人們主動做好的心理還非常脆弱,可以說經(jīng)不起任何的風吹草動。“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焙眯,再也傷不起。否則,你敢不扶,我也敢不扶,他也不敢扶,大家都當“看客”,這是何等的悲哀。說不定受傷害的就有我們自己,人人都有爸爸媽媽、爺爺奶奶,萬一這倒地的是自己的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因無人扶而失去搶救時間的時候,那將是怎么的一種痛心疾首呢,那將是怎么的一種悲哀?何況,尊老愛幼,救死扶傷,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
既然社會一直在鼓勵市民做好事,那么,就沒有理由讓一個做好事的人在無償付出之后,還要蒙受精神上的煎熬。全社會特別是黨和政府不能讓做好事者吃虧,更不能讓其流淚。一方面,要建立臺帳,對好人好事進行廣泛宣傳,并及時解決做好者遇到的困難,營造做好事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要在提高執(zhí)法人員素質的同時,要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從一定程度鼓勵人們做好事,避免南京彭宇案再現(xiàn)。(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