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公交警方表示,乞討賣藝、倒票攬客、攤販賣報、散發(fā)小廣告等四類擾亂軌道交通秩序的行為,已被列入警方專項整治行動將嚴查。乘客發(fā)現(xiàn)上述問題,可撥打電話或發(fā)短信舉報。(《新京報》9月16日)
筆者每次乘坐地鐵,總能聽到地鐵廣播不厭其煩地播放:“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請把座位讓給需要幫助的乘客,共同抵制乞討賣藝的行為。”前半句挺溫馨,后半句則讓人心生寒意。如今,北京公交警方表示,乘客可撥打電話或發(fā)短信舉報乞討賣藝行為。從要求乘客抵制到提醒乘客舉報,看來警方對乞討賣藝人員出手越來越狠了。乞討賣藝難道是洪水猛獸,抑或是潛伏在人民內(nèi)部的壞蛋、犯罪分子,否則為何要舉報?
一方面,這是對賣藝乞討人員權(quán)利的傷害。無論賣藝還是乞討,都是公民的自由。哪怕繁華如美國華盛頓、紐約這樣的城市,也有乞討賣藝人員,一個人選擇乞討或賣藝,必有苦衷,當他們讓渡尊嚴換得生存時,何需對他們再逼迫甚緊?也許有人說,有的乞討者強討強要,是的,不乏其人,但不能一刀切,不能因少數(shù)人的強討強要就驅(qū)逐所有的乞討賣藝人員。平心而論,在筆者的個人體驗中,還從未遭遇被強討強要的經(jīng)歷,相反,他們一個個卑微至極,令人動容。還有一種說法是,乞討賣藝人員擾亂了交通秩序,這同樣不成立。
另一方面,這是對乘客的不尊重。抵制不抵制,舉報不舉報,完全是乘客的自由,但在地鐵內(nèi)翻來覆去地廣播“共同抵制”,乘客耳邊被不停地鼓噪抵制、舉報,實際上就對乘客構(gòu)成了軟暴力,對乘客是一種道德脅迫。就筆者的親眼所見,每每看到乞討賣藝人員,不少乘客都會伸出援手,并無半點厭惡之情,這足以說明不少乘客對所謂的“共同抵制”不屑一顧。而那些即便不給錢的乘客,也并無抵制的舉動,要么默不做聲,要么歉意地搖搖頭。
判斷一個城市的文明指數(shù)、寬容指數(shù)和人道指數(shù),可以找到許多載體,比如對待乞討賣藝人員的態(tài)度。一個冷漠的城市,一定將攤販驅(qū)趕得四處逃竄,讓乞討者無立錐之地;一個只注重城市形象的管理者,一定熱衷于制造虛假的干凈、蒼白的華麗,而不能容忍衣衫襤褸。如果一個城市連乞討者都不容忍,是可怕的;如果還強力培養(yǎng)市民的冷漠感,更是危險的。
因此,面對警方的號召,我堅決地說,對不起,我既不抵制也不舉報乞討賣藝人員。